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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威尔逊的声名大振。
富兰克林·罗斯福刚从非洲回到美国,准备参加1912年的竞选。
因为他是已故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堂侄,又是一位有名的律师,自然知名度很高。
在一次宴会上,大家都认识他,但罗斯福却不认识在场的来宾。
这时,他看得出虽然这些人都认识他,然而表情却显得很冷漠,似乎看不出对他有好感的样子。
罗斯福想出一个接近自己不认识的人并能同他们搭话的主意。
于是,他对坐在自己旁边的陆思瓦特博士悄声说道:“陆思瓦特博士,请你把坐在我对面的那些客人的大致情况告诉我,好吗?”
陆思瓦特博士便把每个人的大致情况告诉了罗斯福。
了解大致情况后,罗斯福借口向那些不认识的客人提出了一些简单的问题,经由交谈,罗斯福便从中了解到他们的性格特点、爱好,知道他们曾从事过什么事业,最得意是什么。
掌握这些后,罗斯福就有了同他们的交谈的资料,并引起他们的兴趣,在不知不觉中,罗斯福便成了他们的新朋友。
1933年,罗斯福当上了美国总统,他依然采取使不认识者悦服的说服术。
著名的美国新闻记者麦克逊曾经对罗斯福总统的这种说服术评价说:“在每一个人进来谒见罗斯福之前,关于这个人的一切情况,他早已了若指掌了。
大多数人都喜欢顺耳之言,对他们做适当的颂扬,就无异于让他们觉得你对他们的一切事情都是知道的,并且都记在心里。”
罗斯福总统善用说服术。
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在于个人的性格兴趣,包括个人的习惯、个人的癖好、个人的意见、个人的言谈举止等,只要我们细心地去了解和研究,抓住时机,引发他人的兴趣,使对方觉得我对他非常关心,就会变不认识为认识,广交天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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