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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还债毕,不亦快哉!
世界上从来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及品味快乐的心。
幸福也是一种美,要看你发现的能力。
看完金圣叹的“不亦快哉”
,我现在也感到了“快哉”
。
看来,“快哉”
其实无处不在。
最后,再来“八卦”
一下金圣叹的临终轶事。
顺治十八年(1661),清世祖亡。
趁巡抚朱国治等官员吊丧之机,金圣叹与当地百余士人鸣钟击鼓,在文庙哭诉吴县知县任维初乱摊派赋税、乱罚款的劣迹。
这位贪官,把裂开的大毛竹泡在尿里,用来痛打拖欠税的人,曾当场打死过人。
他还监守自盗,盗卖仓库的粮米。
当然,官官相护的罗网中,知县不那么容易被告倒。
这个行动反而令金圣叹背上了“大不敬”
和“反叛”
两项死罪。
是年,金圣叹五十四岁。
在大牢中,他写下遗书托狱卒带给家人。
狱卒拿了信交给知县,知县怀疑其中有重要的信息,于是打开过目,只见上面写道:“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食,大有胡桃滋味。
此法一传,我无遗憾矣。”
狠狠地戏弄了知县一番。
一个时辰后,金圣叹被绑缚刑场斩决。
据同时略晚的清代作家柳春浦《聊斋续编》卷四记载:金圣叹临终前饮酒自若,且饮且言曰“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
痛快!”
等刽子手刀起头落,从金圣叹耳朵里竟然滚出两个纸团。
刽子手疑惑地打开一看:一个是“好”
字,另一个是“疼”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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