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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林楠在世上一天,就会有更多的人遭受不幸。
所以,当我知道自己只能活三年时,下定决心要铲除他。
我还像平时一样上学,唯一的不同就是我把家里的房子卖了,反正只能活三年,住学生寝室也是一样的。
我用卖房子的钱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去整容,以前的我是很肿很单的小眼睛,还有一个扁平的塌鼻子,我只做了隆鼻和割双眼皮,剩下所有的钱为将来购买保险派上用场。
是的,我以崭新的名字和面貌考进林楠所在的大学读研,当我费尽心机做了他的女朋友,他还完全没发现,眼前这个端庄又多金的女生究竟是谁。
我谎称父母在国外,我们家很有钱,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林楠的注意力,然后,在我们交往一阵子后,我用所有剩余的十万块钱购买了一份保险,在受益人的名字上写了他的名字,这让他欣喜若狂。
当然,在外人看来,这笔保险肯定是他为我买的,按照逻辑,这样做对我一点好处都没有。
其实林楠对我还算不错,虽然他爱面子,但是每次惹得我不开心又会立刻买礼物送给我,讨我开心。
就像那次他愤怒地把我从徐子昂的伞下带走后,只是讲了一大通少和其他男生来往的大道理,除了偶尔脾气暴躁些,说话口气重些,打人的事他还是不会做出来的。
但这并不能改变他是个人渣的本质,他还是昧着良心赚钱,做了经理后他教导手下的工作人员做像他一样的人渣,一样昧着良心。
每次看到他送的那些礼物都会让我想起,他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他对我越好,我就恨他越深。
就像本文最开始时提到的奇怪死法,对这个人渣我曾做出过无数次谋杀他的尝试。
我曾试图在他经过的楼上扔下过花盆,可他非常幸运地没中招,而且从此再也不走路边上了。
我也曾把他的眼药水换成阿托品,只要他开车前滴上一点,瞳孔就会自然扩大,极易造成瞬间失明而酿成车祸,可他却碰巧弄丢了那瓶眼药水。
还有很多次,可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
我简直要疯了,就像停在玻璃窗上的苍蝇,看得到光明却没有出路,日子每过一天距离我死就更接近一步。
和林楠交往的同时我在一直在研究怎样成功地谋杀他,在钻研那些电影和书籍的同时我渐渐明白一个道理:最成功的谋杀究竟是怎样的。
答案并不是已经谋杀成功并被巧妙遮掩的,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几乎所有的不在场证明和人证物证都有可能被提出质疑,唯一成功且完美的谋杀只能是那些已经被宣判定罪,但是抓错了人的。
在这个案子里,林楠是个有着严重杀人嫌疑和暴力倾向的死人,死人是不会为自己开解的,所有人最后会记住的是他想杀了我,他才是凶手,而我是无辜的,被迫做出过激反应的受害者。
那些伤痕其实都是我自己制造的,就像刮痧,完全不会痛,但看起来就像是遭受了某个变态狂的毒手。
至始至终我都没有说过林楠打了我,一切都是旁人的猜测和想象,众口铄金,就算是幻想也能被法官认可。
他电脑里的推理动画和悬疑电影都是因为我要看而存在那里的,那本用作呈堂证供的笔记也是我伪造的,里面的内容都是我曾经计划用在林楠身上的,笔迹也全都是我按照林楠的笔迹一笔一划认真模仿出来的。
没被鉴定专家发现破绽,是因为我模仿得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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