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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有个从大学时代起就感情很好的女友猪妞,自己也一直做着点生意还炒股,日子过得很不错,如果不是认识了一个叫做孙志海的损友,也许他和猪妞现在都已经结婚了。
孙志海是他大学毕业后在酒吧认识的,此人是个混混,很会来事,一起出去喝酒唱歌他总会表现得很得体,很讲义气的样子。
他家里条件不太好,经常哭穷,曾诚最看不得他哭穷,每次都借钱给他。
本以为好兄弟无所谓,没想到这小子人不地道,趁曾诚出国看望父母时,以曾诚出国相亲结婚的谎话连哄带骗地把猪妞变成了自己的女朋友,还卷走了两人名下的所有存款。
曾诚回国后找到猪妞把事情摊牌,两人差点喝好,结果孙志海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出自杀大戏,说什么宁可对不起兄弟不能失去猪妞,把猪妞和曾诚全搞定了。
曾诚不再过问两人的事,猪妞更是铁了心要嫁给那个混蛋。
大受打击下,曾诚无心打理生意,炒股也赔了钱,就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遇到孙志海,那小子居然冷嘲热讽,还不帮他。
“也许是我上辈子欠那混蛋的,这辈子怎么都玩不过他了。
后来我发现他根本就不是那种值得我交往的人,分明是个损友。
钱什么的其实我不在乎,我最恨的是他带走了猪妞,毕竟是四年的感情。
再过两个月我就要移民了,我每天都在祈祷孙志海会遭遇某种意外而死掉。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贴吧上X的帖子,他说要穿越回两年前,我觉得很有意思,于是就写下了那些话,如果真的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在认识孙志海的第一天就远离他。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孙志海死了,我会觉得很开心,他现在跟我住在同一个城市,有兴趣的话,你过来看看吧,我很乐意看到他死的样子。”
曾诚最后的话让我感觉到一丝凉意,只有真正对一个人恨之入骨,才会想亲眼看着他死吧。
“你就没想过自己动手杀他?”
曾诚无疑是最有杀人动机的人,我不能不怀疑。
“一年前有过那心思,现在想通了。
如果猪妞真的对我铁了心,她也不会被人勾走,归根结底还是缘分不够,爱的不够。
我也没必要为了一个人渣毁掉自己的未来,如果真是那样,我才真的傻呢。
你觉得呢,警察小姐。”
曾诚的话说的很实在,我能感觉到他是个豁达的男人。
“方便的话,我现在过去找你,你等我,我们一起去找孙志海。”
鬼使神差地,我就是觉得那个姓孙的坏蛋真的会出事。
虽然保护坏蛋并不是警察的职责,但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
如果人人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杀人,那社会就乱了,还有,究竟一个人该不该被处死,这个规则也只有法律能决定的。
挂断电话,我跟师姐交代了一下,回家换了身便装,带上警官证就出发了。
赶到临城时,正好曾诚在长途汽车站等我。
气宇轩昂,只是眉目间略微有些颓丧之气,站在他的奥迪A6前,活脱脱一位翩翩佳公子,吸引了不少路过的美少女。
我难免暗自感叹,这么帅又多金的男人那个猪妞也不要,真是猪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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