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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其酱,不食。
肉虽多,不使食胜气。
唯酒无量,不及乱。
沽酒市脯,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食。”
他还说过:“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
君赐腥,必熟而荐之。
君赐生,必畜之。
侍食于君,君祭,先饭。”
这固然是指君臣之间的饮食礼仪,但若对照那位揣酒的上级,和那位把酒揣进他口袋里的下属,这种狗盗鼠窃行为,就让人产生一种下三烂的印象。
其实,至于吗?百把块钱的一瓶酒,值得如此屈尊纡贵么?我想,问题应该是出在食心理上,那是一种潜意识,是本性的流露,是没有办法的事。
这就是由于我们的祖先神农氏尝百草开头以来,所养成的食心理。
试想,打三皇五帝始起,历朝历世,积五千年之久,总是以蔬食为主,总是缺乏或严重缺乏相交替地吃不上蛋白质和脂肪,总是“长铗归来乎,食无肉”
,总是像笑话里所说,“豆腐是命,见了肉便不要命”
地大啖特啖,如此年复一年、代复一代下来,于是在构成中国人的基因里,就有了这种与生俱来的食心理。
翻开史书,“岁大饥”
,“人相食”
,屡屡可见,所以,“路有饿殍”
,“面有菜色”
,也就应该认为是过得去的了。
所以,曹雪芹于北京西郊,能够安贫乐道地著作《红楼梦》,就几根老韭菜下粥,然后呵开冻墨,守着盏孤灯写下去,也着实让吾辈钦敬,而这位老人家唯一安慰辘辘饥肠的,就是大写特写吃螃蟹,吃鹿肉,食山珍海味,食奇味异肴,求得精神上的饱腹了。
因此,在他笔下,哪怕吃个茄子,吃个荷叶羹,也要变着法儿,折腾得比吃荤食腥,还要费事费钱。
我一直想,这其中既有食心理的情不自禁的表露,也有食文化的自我慰藉和满足。
可以理解的,在往事如烟的记忆里,吃糠咽菜,比起无米之炊,那算是赖以糊口,很足以**的日子了。
但是,一年到头,通过肠胃消化系统的,都是些绿色纤维,了无营养,那种匮乏更促使这种吃心理往穷凶极恶发展。
因为曹雪芹只有这么一位,只有他这样的文学大师,能把这种心理升华为一段美丽文字。
而别人,在这种食心理的支配下,便是用疯狂的补偿精神来吃,一逮到机会,便拼命地吃,不要命地吃,欲壑难填地吃。
觥筹交错,杯盘狼藉,东倒西歪,满嘴流油。
这就是那些大慷公家之慨,脸不红,心不跳,花人民之钱,手不抖,眼不眨的,用公款来泄欲的某些大小官员之类的常态了。
金鸳鸯三宣牙牌令
但也不仅于此,即或居家过日子,其实花自己的钞票,也会有这种不吃则不吃,一吃则必大吃的求得这一时补偿的人。
一年到头,也许不见荤腥,到了春节,哪怕借钱,也要大鱼大肉,吃得跑肚拉稀、滑肠为止。
平素菜里舍不得搁油,三十晚上的饺子,必定咕咚咕咚地往馅里倒油,不汪到盆外誓不罢手,细想想,这岂不是很不可理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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