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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一点都不感意外了。
当初我们的结合就没有基础。
本来你有你情投意合的对像,我有我志同道合的朋友;他是你“师范”
时的同志,我是她中学时的同桌;毕业后我们各自都互定终身了。
但在那左得出奇的年代自由恋爱是耻辱,组织和父母包办才名正言顺。
你当科长的爸爸嫌你那同学的父母都是臭知识分子,政治条件不理想,硬用棍子把你们打散了,你头上的伤疤至今还印我心头;我那朋友的母亲嫌我家太穷,连屋都没让进就把女儿拽走了,我的脑海至今还留着羞辱的影子。
抛弃了理想的爱情,你受父母之命违心地嫁给了党员军官的我。
尽管你立过海誓山盟,违心的理智毕竟代替不了感情。
我们太不一致了,所以很难建立起越来越深厚的情谊。
不但在别人眼里,就连我自己也觉得不般配,相貌、性格、衣、食、住、行,甚至买件衣服也要因为颜色发生分歧。
结婚三年来,你没吃一顿我做的饭,没穿一件我买的衣,就连你给我织的毛裤也被送了人。
你爱新鲜漂亮的时兴衣饰,这是无可非议的。
可我不但没给你买过,而且在你兴高采烈穿上的时候跟你争吵,使你难过。
你有权力按着自己的爱好去衣、食、住、行。
但江山易改,人的秉性难移啊!
三十年养成的习性难以改变了。
有人以为我故意做苦行僧,你也认为我是为了个人进步。
其实不是,我真的没有觉得苦,从小苦惯了,所以现在无论衣、食、住、行我都觉得比那时候甜。
尤其粉碎“四人帮”
后,国家为部队基层干部增加了工资,更使我多了甜感。
人都觉得最苦的夫妻两地生活,我当然也希望夫妻能在一起,但暂时办不到哇!
说我为了进步吗?也许,人哪有不想进步的。
但我倒没太看重这个,因而留队的同学差不多数我进步最慢了。
我做事往往是受感情驱使的。
那些家在穷乡僻壤的战士一发生经济危机,我的感情就不理智地驱使我把钱分给他们些,加上父母要钱也多,你常常每月得不到我分文。
每次来队,我几乎没领你逛逛公园或手牵手看个戏,反而不是叫你给战士们拆被子,就是让你给干部们补衣服。
我呢,每次探家也总是提前归队。
你在我心中的位置太小了,所以你无法从我这儿得到足够的爱情和温暖。
今年夏天你来队,走时孩子快满一岁了,你叫我“八·一”
和孩子一块过个生日,我没能回去。
“八·一”
前又来电报说孩子病重,我也没回去,结果孩子死了。
这都怨我心狠,我已穿便衣到他坟前烧纸钱赎过罪了。
你是共产党员,我也是。
我们不必向上帝赌咒起誓,我凭良心保证,给你的温暖太少决不是因为以前另有所爱,我也决不会怀疑你生活作风有没有问题。
不必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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