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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
刑,在中国,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以阉割或损坏男女**,旨在使其馀生在屈辱中度过。
汉武帝异想天开,在“刑不上大夫”
的年代里,他不杀头,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么分子的帽子,而是采用“宫”
刑,来对付他的国史馆馆长,国家图书馆馆长,使其丧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
这一招,实在可谓既恶且损,加之下流下作。
这奇耻大辱对司马迁来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霑衣也”
。
一位“英明”
之主,竟对文人进行如此卑劣的报复,简直使我们这个具有悠久文明的中华民族,为之蒙羞。
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够将耶稣在十字架上钉死,能够将圣女贞德,将布鲁诺在火堆上烧死,愤怒的革命群众,甚至将路易十六夫妇送上断头台一一铡死,不可谓不恐怖;在莎士比亚时代,人犯的脑袋,也有割下来挂在伦敦塔桥上示众的,其残忍可想而知。
但像刘彻用“宫”
刑对付一个文人,对付一个埋头在简牍中阅读历史的学者,这是世所罕见的无耻行径。
每读毛主席《沁园春》词中“秦皇汉武,略输文彩”
这一句,我总会想起汉武帝“宫”
司马迁这件丢中国人脸的事情,亏他做得出来,下得去手。
我始终想,问题恐怕就出在这句“略输文彩”
上。
要是像他那老祖宗刘邦,虽能吼出两句“大风起兮云飞扬”
,可这位亭长从不以诗人自居,无论司马迁说长道短,根本不甩儒生的汉高祖,至多当他放屁,不当一回事的。
而汉武帝,诗词歌赋都来得,虽“略输”
,还有点“文彩”
,这一有,就坏菜,他把自己看作文人,按文人行事。
同行之间,免不了计较,就要关心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就要注意阶级斗争新动向了。
而且,有权的文人,嫉妒起来,往往不择手段。
“宫”
你一下,又何妨?所以,碰上一个有文彩的皇帝,哪怕“略输”
一点,绝不是什么值得文人大众高兴的事情。
司马迁书读多了,有点呆气,他为什么不想想,同姓司马,那个司马相如被欣然接受,这个司马迁却被断然拒绝呢?难道还不足以总结出一点经验,学一点乖吗?这就不妨打油一首了:“彼马善拍马,吃香又喝辣,此马讲真话,只有割××。”
为那张按捺不住的嘴,付出××被劁的代价,真是太不划算了。
《汉书·司马迁传》认为:“夫唯《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难矣哉!”
这意思就是说:若是司马迁能够“明哲”
的话,也许可以“保身”
,具体一点,可以保住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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