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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了一辈子人,如今,轮到他被人杀,这滋味不好受。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的结尾处,写到了这次残酷屠杀。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
。
所谓“三族”
,按《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牾天下,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的李贤注释,应该是“父族,母族,妻族”
。
这时,他明白为他权力狂人的一生,要付出多少代价。
至少,好几百条性命,受其株连,与其父子同时遭到屠灭。
这位法家(按“文革”
时的封号),当他为秦始皇的铁杆屠夫时,在骊山脚下坑掉数百名儒生,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此刻,身边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场面,大概唤醒了他早已泯灭的人性,这位秦国丞相,《大秦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不由得为这个残酷暴虐的政府痛心疾首。
就以指鹿为马的赵高对他的处置而言,人,只有一死,施以五刑(黯、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于市),已经足够死上好几次,而且最后还要剁成肉酱,又如何再来进行腰斩?可这种匪夷所思的刑罚,没准还是他任廷尉那阵,颁行天下的呢!
想到这里,他也只能没屁好放。
鲁迅先生曾经在《病后杂谈》中,骇异中国古代刽子手对人体解剖学的精通,不知杀了多少人,才有这一份“疱丁解牛”
般的娴熟手艺。
李斯应该明白,正是他给了刽子手杀人无算的机会,才使他们练出这一份又割又剐、又杀又砍、又凌迟又腰斩而并行不悖的职业本领。
于是,李斯只好领教他自己厘定的酷刑,在自己培养出的刽子手的刀下,俯首就刑。
这刑罚,是一个无限延长的死亡,让你复杂地死,而不让你简单地死,让你看着自己一点一滴地死,而不让你痛痛快快地死,此时此刻的李斯,该多么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牵着咻咻嘶叫的猎狗,出上蔡东门,在秋日衰草丛中,追逐成群狡兔的无忧岁月啊!
后来的文人墨客,就把李斯这句死前名句,缩成“东门犬”
三字,既表示恨不如初,也表示对自己追逐一生的权力基因的彻底决绝,在人鬼交替、阴阳分界的这一刻,作出俺错了的悔愆。
孔夫子曰:“朝闻道夕死可也”
,对李斯来讲,也就够了。
但很多搅进权力场中的知识分子,至死也不会有这种醒悟的。
哪怕进入回光返照的生命倒计时,还在意讣文怎么写,谥法怎么订,官衔怎么挂,花篮怎么放,哀乐怎么奏,丧葬费怎么报销等等情事而不肯瞑目。
余生也晚,没赶上前清或民国文人如何安排后事,但倒多次碰上离死不远,危在旦夕,还念念不忘级别、名次、职位、衔头的当代文人,其中不少还是相识者。
最后到八宝山瞻仰其遗体时,那脸容上的权力欲念,好像很难通过化妆术遮掩住。
呜呼,活为权累,死还为权累,真是惨不忍睹。
于是,我越发佩服顿悟的秦相李斯,赞赏这位河南汉子临终时的自我否定。
当然,还有另一位觉悟者,同样值得大书特书,那就是晋代的陆机。
同时代人总把他与美男子潘岳相提并论,“潘文浅而净,陆文深而芜”
(《世说新语》),估计他也是一位很帅气的青年作家。
无独有偶,他也给历史留下一个死之将至、憾悔不迭的典故,恰恰是与“东门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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