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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不斗少年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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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没完没了犯小人的文学大师
这是苏东坡的一句诗,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老子不想奉陪你们,懒得跟你们这班小人玩了。”
当然,这是对大师的妄议,但他用了“少年鸡”
这个典故,百分百地含有这层意思,谅不会错。
据《苏轼诗集》卷十九诗注:“《东城老父传》云:贾昌年七岁,明皇召为鸡坊小儿长,至元和庚寅,年九十八矣。
语太平事,历历可听。
自言少年以斗鸡媚上,上以倡优畜之。”
“五坊”
,是唐代为皇帝饲养宠物的官署,同时,也豢养了一批为非作歹,**市井,糟蹋百姓,坑害良民的衙役。
在韩愈的《顺宗实录》中:“贞元末,五坊小儿张捕鸟雀于闾里,皆为暴横,以取钱物。”
因此,“少年鸡”
者,即为人憎恶的小人也。
试想,一位诗人,被小人陷害,扣他一个“以诗忤上”
的骇人罪名,在大狱里关了一百三十天,最后,“摘帽”
,或者“改正”
,终于获释,走出牢门。
可以设想,汴京城的拂面清风,灌汤包的扑鼻香味,马上就要过大年的愉悦气氛,以及他的追星族蜂拥而至的热烈拥趸,能不令他食指大动吗?能不令他诗兴大发吗?于是,就有了以上为题的诗句。
全诗为:
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
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
休官彭泽贫无酒,隐几维摩病有妻。
堪笑睢阳老从事,为余投檄向江西。
(《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复用前韵二首》之二)
北宋亡后,政府南迁,汴京文档,散失民间,幸亏南宋的朋九万这位有心人,悉力搜罗收集,我们才得以看到苏东坡收审刑供的实录。
由于元丰二年(1079)的这桩文字狱案,是由御史们发起的,而乌台是都城开封御史衙门所在地,于是这本小册子遂名之曰《乌台诗案》,版行于世。
这样,我们也就得知苏轼笔下的“少年鸡”
为:一,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二,监察御史里行舒亶,三,国子博士李宜之,四,御史中丞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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