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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觉得还不够,至中六年,又下诏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曰二百……”
(见《汉书·景帝本纪》)
到了明代皇帝,就没有这种器度了。
据《明史·刑法》里的记载,连打屁股的板子,都明文规定其尺寸。
“笞,大头径二分七厘,小头减一分;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减如笞之数。
笞、杖皆以荆条为之,皆臀受;讯杖,大头径四分五厘,小头减如笞杖之数,以荆条为之,臀腿受。”
从《明史·吴中行传》中看到:“中行等受杖毕,校尉以布曳出长安门,舁以板扉,即日驱出都城。
中行气息已绝,中书舍人秦柱挟医至,投药一匕,乃苏。
舆疾南归,去腐肉数十脔,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
由此可知,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两刑:笞,专打屁股;杖,打屁股兼及腿,总之,臀最倒霉。
如果说屁股的功能,竟体现在惩罚上,也真是太悲哀了。
现在,已经很难弄清楚朱元璋喝令廷杖时的心态了,我认为,他的虐待狂,是和他童年当和尚,多尝屈辱;成年当混混,屡受欺凌的那段不愉快的历史有关。
在中国全部皇帝中,他的出身最好,成分最棒,应该说是一个地道的“红五类”
;但也是所有这些皇帝中极其残忍,极能屠杀的一个。
吴晗先生不受唯阶级论的偏见制约,认为朱皇帝“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刽子手”
,应该说是一个唯物史观的结论。
据说毛主席对此不甚满意,谕示他修改这个看法。
作为《明史》专家的他,大概秉着“吾爱‘领袖’,吾更爱真理”
的治学精神,到底也没大改。
最后,他为此吃了大亏,以致送命,那是另一回事,但他对朱元璋的评价,接近于历史的真实,自无疑义。
我一直臆测,怀有虐待狂的朱元璋,也许抱着这样一种流氓精神行事的:不错,我曾经是王八蛋,但今天我做了皇帝,妈妈的,我就要把你们一个个都打成王八蛋。
估计,不光中国,古往今来,世界上所有胡作非为的领袖人物,都是以这样的流氓逻辑统治他的臣民,才弄得国将不国的。
汉刘邦,往儒生的帽子里撒尿,还可以美其名曰反潮流,这个朱元璋,迫不及待地跳出来,甚至在金銮殿上亲执刑具,施暴泄怒,实在是太莫名其妙了。
有些被他摧残的臣下,也忍不住对他这种荒唐的歇斯底里表现提出抗议,你不感到丢人,我还为你感到羞耻呢!
有位名叫谢肃的官员,“出按漳、泉,坐事被逮,孝陵御文华殿亲鞫,肃大呼曰:‘文华非拷掠之地,陛下非问刑之官,请下法司。
’”
吴晗分析这个出身微贱的人,“平定天下以后,惟恐廷臣对他不忠实,便用廷杖来威吓镇压,折辱士气,剥丧廉耻。
使当时士大夫们在这血肉淋漓之中,一个个俯首帖耳如犬马牛羊,他这才满足”
。
疯狂镇压,嗜杀成性,的确是朱元璋御临天下的一个特点。
野史称:朱做皇帝后杀的人,比他打天下时杀的人还要多。
胡惟庸一案,蓝玉一案,至少有近十万人死于非命,有的城郭村镇,竟被株连灭族,杀得一个不剩,鸡犬不留,成了鬼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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