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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二十二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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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知道我非常喜欢体育运动,尤其是篮球。
童年,故乡就在扬子江运河的边上,七八岁就学会了游泳。
我能携带十数斤的菜米,从河的这边游到那边,甚至我能仰在水上睡个午觉,后来出家了,与游泳绝缘,那实在是最苦的事。
在佛学院念书,喜好乒乓球,老师常常把球没收,后来干脆联络同学建设一个克难的篮球场,学院认为我不守规矩,贪玩好动,不几天就把我迁单(开除)了。
到台湾后,先在“台湾佛教讲习会”
担任教务工作,鼓励学生打排球,学生畏缩,不敢和球接触,认为出家人打球,不够庄严威仪。
我非常感慨,心想:我做学生喜好运动,而老师不准学生运动;我做老师,鼓励学生运动,而学生不敢运动,是我错呢?是谁错呢?
佛教的行脚、云游、朝山、拜岭、跑香、经行等,这不都是运动吗?教育,应该是五育并进的,为什么换个形式就不可以呢?
佛光山在创建之初,我即提倡运动,佛学院学生不好运动,大都对体育没有兴趣,但我在佛光山,先后有三个地方建了篮球场,甚至在万分困难情形下,我为普门中学建了体育馆。
在西来寺的山下,我也建了一个简陋的不合规定的篮球场。
平常很少人打球,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球场跑一跑,倒不一定是为了糖尿病必须运动,实在说,在球场上慢跑,是我最好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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