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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当然”
的感受,是多么的美妙啊!
那时,焦山佛学院的院长是雪烦和尚。
在校期间,他从来没有和我讲过一句话,看到我时,也总是两只眼睛炯炯如炬地朝着我看。
有人说:他老是在瞪我,我却觉得他不是恶意的,即使如此,我也认为这是“当然的”
——在学习阶段,自己一无所知,有什么资格要求师长对我们好呢?或许因为我对他恭敬一如,后来他说,这么多学生当中,最欣赏的就是我。
我自觉一无长才,在受宠若惊之余,细细回想往事,很庆幸自己在一开始时,就能“想当然耳”
地在无情无理的教育中茁壮成长。
十余年后,我邀真华法师为《觉世》撰稿“参学琐谈”
,文中对于参学的道场表示很多不满的意见,其实这些人、事、地,我也通通经历过,只是那时都觉得“这是当然的”
,所以未曾觉得不好,也让我在觉得“当然”
中感到没有什么不平,因那些是教育啊!
十年的参学生涯瞬间即过,后来,我也从事教书工作,由大陆来到台湾,从小学校长到佛教讲习会的教务主任,从佛教学院教师到大专院校教授,从讲授佛学到教导国文,从教人唱诵到指导写作,其中我一次又一次地在学生的顽强中熬炼自己的耐性与慈悲,“想当然耳”
地调适自己的教学方式与授课心态,以求契理契机,如今可说是驾轻就熟。
曾有人问我多年来的执教心得,我觉得学生固然应该接受,老师也必须改进,彼此都要从容忍受教中教学相长,如果能从最初的不以为然到最后的“一切想当然耳”
,就是一种进步,就是一种成功了。
深感凡事如果都自认有理者,就不易成长。
在过去,有老师耳提面命地教我,如今弟子、信徒有时也会不吝“指教”
,对于这些,我都“想当然耳”
地承受“教诲”
,因为“吾爱尊严,但吾更爱真理”
,在真理的面前,没有长幼之序,也没有尊卑之分。
直到现在,我还是一直以“一切都是当然的”
来自我勉励,教育徒众。
弟子中曾有人问我:“您教我们要‘想当然耳’地服膺真理,什么是真理呢?是现代的知识科技?是经典里的十二分教?”
我觉得这些都是,但也都不是,因为真理不假外求,在自性中本自具足,最重要的是必须懂得尊重与包容,否则即使是读遍千经万论,学富五车,也不过是穷人数他宝,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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