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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鱼塘和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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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底,离开学的日子很近了。
我检査了一下书包里已经做过的暑假作业,发现还缺几篇日记没有写。
当初布置作业的学校是白云街小学,可是我暑假之后就要去读实验附小,我不知道两个学校的作业题目是不是一模一样,人家实验附小认不认我们白云街小学的账。
唉,算了,不管它,我还是老老实实把手里的作业写完吧,这样的话,就算两个学校有不同,那也不是我的错。
我已经打算好了,要写一篇看3D电影的感想,还要写一篇饲养菜青虫的经过,这些都是我亲身经历过的事,比较有话可说。
可是我忽然又想到,丁老师说养这些虫子是不诚信,是弄虚作假欺骗人。
那我到底还要不要写出来呢?我不想新学校的老师看完我的日记后,认为我是个坏孩子。
我坐在饭桌上,咬着透明塑料的圆珠笔杆,把日记本的边角揉成了几片烂菜叶。
我发现,“决定”
是一个很要命的词,它总喜欢把人折腾得七荤八素才放手。
这时候我听到楼下有人喊我余宝!
余宝!”
我扔下笔,飞奔到阳台上。
楼下,小凌叔叔穿着一身浅蓝色警服,戴着深蓝色大盖帽和一双雪白的手套,站在水泥花坛边,使劲地朝我挥手,示意我下楼。
太好了,帮我做决定的人来了。
我可以问一问小凌叔叔:饲养菜青虫的目的和饲养菜青虫的经过,两者是不是同一种性质的事?如果“目的”
很不光彩的话,“经过”
是不是也不能写出来呢?
警察是最善于判断是非的人,这事他一准能断定。
不过我一出楼门,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小凌立刻拉起我的手,拽着就走。
他的脸色看起来无比严肃,迈步出门时又显得脚步匆匆,吓得我把想问的问题憋回到肚子里。
我一声不响地跟着他走。
他腿长,步子大,迈一步顶得上我两步,我小跑着才能够勉强跟上他。
还好,出了巷口,就看见他的那辆带车斗的警用摩托车。
他一拍我的肩,示意我爬进车斗里,然后自己也骑上去,突突地发动了车子,穿过整条蓝天街和白云街,朝着郊外疾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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