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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下了决心,但随后他的决心却总是为外界环境所改变,在一个又一个想法,一个又一个计划之间摇摆不定,就像风向标一样瞬息万变的话,那么他永远也不可能有所成就。
对于他来说,前进是不可能了,至多保持原地不动——当然,更有可能不断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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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作家都曾以坚韧不拔著称。
他们的作品并不是灵光乍现得来的,而是经过一次次的修改和润色,最终才变得那么优美流畅。
巴特勒主教二十年来坚持不懈才成就了他的《类推学》,即便是这样他还是不满意,以至于他想把这本书烧掉。
卢梭说他的那种随意又优雅的写作风格来源于无数次的雕琢和润色。
只要我们看看霍索恩、爱默生这样的伟人的笔记,我们就不难看出他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为了一本大家一个小时就能读完的书,他们可能要花上一年的时间才能写出来。
孟德斯鸠写《路易斯的精神》花了二十年的时间。
即便是这样,你还是可以在一小时之内读完;亚当·史密斯写《国富论》用了十年;曾经有另一个剧作家嘲笑欧里庇得斯,说他三天只写了三行剧本,而相同的时间他写了五百行。
“但是你的五百行在三天之内就会被人们所遗忘,而我的三行将会永垂不朽。”
欧里庇得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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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福曾经把《鲁滨孙漂流记》的手稿拿给许多出版商看,但是都被回绝了;艾迪森的第一部剧,《罗莎蒙德》被观众嘘下了台。
但是一家报社的编辑认为,他的作品很严肃,应当赢得尊重。
事实证明,日后他也确实赢得了尊重。
大卫·利文斯顿说过:“那些从没有出版过一本书的人不会知道写一本书需要付出多大的劳动。
写完了一本书之后,我对作家们的尊敬增加了一千倍。
我宁愿再穿越一次非洲大陆,也不愿再写另一本书。”
“单是为了获得南美黑人人口数量的数据,”
罗伯特·戴尔·欧文说,“我就查阅了超过一百五十本书。”
还有一位作家,他的一本书他一共反反复复写了五十多次才最终完稿。
据说,朗费罗曾经用四周的时间写出了一首诗,随后用了六个月修改、润色。
布尔沃称,他的每篇短文在发表之前,他都要修改八到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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