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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吃了很久。
吃到一半的时候启民忽然觉得心里很烦,就悄悄退了席,溜出门去。
所有的人都在忙于应酬周旋,谁也没有注意他的半途而走。
他跑到后院里再一次去看了那条叫“来福”
的狗,给它带去一块连肉的骨头。
狗这回认出他来了,用两条后腿支撑着站立起来,给他作揖,发出兴奋的“呜呜”
声,把铁链子抖得哗啷哗啷直响。
他陪了它一会儿,就回房去睡觉。
那是娘原先住着的房。
他在黑暗中闭上眼睛,听着客厅里父亲大声说笑的声音,觉得那声音既熟悉又陌生,既伟大又渺小,歪歪斜斜扭成一团,在老家的宅院里滚来滚去。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迷糊中他感觉有人摸了摸他的脸。
睁开眼睛时,父亲端了一盏油灯站在床前。
“你怎么和衣而睡?起来把衣服脱了吧。”
父亲说。
他闻到父亲身上浓浓的酒味烟味,他知道那是一个成年男人身上应该有的味道。
父亲端着油灯站在那里,直到他脱光衣服钻进被窝才走。
在那一瞬间里他很想跳起来叫住父亲,跟他说说娘的事情,三叔和麻脸三婶的事情,祖父死了以后一院子和尚在黄昏中念经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有关老家和亲人的故事……然而他什么也没来得及说,父亲的脚步声就渐渐走远了,油灯的光亮在屋子里最后摇晃了几下,一切便重新归入黑暗。
镇上的选举活动因为父亲到来而增添了色彩。
父亲已经做了参议员,当然没有再竞选众议员的必要,他回来是为了履行公民义务,选举别人。
父亲在镇上做了一次示范性的竞选演说,也是一次在父老乡亲面前的亮相。
那一次镇上盛况空前,演说台四周插了红红绿绿的旗子,台上铺了白色桌布,左右两边还放上两盆金桔,弄得喜气洋洋。
父亲为表示自己的谦和朴素,特地换上一身竹布棉袍,头戴黑呢礼帽,脚上是一双黑绒棉鞋,雪白的布底显得无比儒雅洁净。
父亲登上演说台的时候,步履稳健,面容肃穆庄严,双目炯炯有神,让人无形当中就对他肃然起敬。
父亲说一口地道的家乡土话,说得缓慢沉重,极有底气,任何人听上几句,不管是懂与不懂,总会对他产生一种极可信赖的感觉。
这跟父亲以往慷慨激昂的形象大相径庭,启民对此迷惑不解。
父亲演说过后,全镇数十名竞选人便分头作竞选演说了。
演说的场地总是选在茶馆或者热闹的街口,甚至在二叔棉花店的店堂里。
店里好好地做着生意,就见几个人结伴走来了,为首的手里提一面铜锣,边敲边喊:“某某党某某某来发表竞选演说了,大家快来听呀!”
民国初年这样的活动很是新鲜,听众便很踊跃,不大工夫便聚集了一片。
讲的人缺乏父亲的风度和口才,结结巴巴,口齿不清,满嘴冒沫,显得十分窘迫为难。
听的人便大失所望,片刻工夫就陆陆续续走得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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