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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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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是在一九八三年。
那时开始时兴拍结婚照,只不过是黑白的,价钱也绝对便宜。
男同志还没有普遍穿西服,女同志的时髦衣服只是一件颜色亮丽些的羊毛衫。
但是结婚要男方彩礼的现象很普遍,婚礼当天在饭店里宴客也成了规矩,傍晚时分常常可以看到穿着小红绸袄、烫着喜鹊窝一般头发的新娘站在油腻腻的饭店门外木偶一样点头迎客。
那时我大学刚毕业,内心充满了对传统的反抗和不屑,颇具有现代派青年标新立异的精神。
我先生当时在东南大学读研究生,思想自然是跟我同步的,加上对我的百依百顺,一切就听凭我做主决定。
所以我们结婚那天过的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
就连决定在那天结婚也是我的兴致冲动。
那时候我在机关工作,业余时间沉迷于小说创作,作品连篇发表,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小时可供我伏案疾书。
我构思了一个很长的中篇,《收获》杂志很感兴趣,催促我尽快写出来,甚至给我空下了后一期刊物的版面。
当时在机关里,请假写小说是很荒唐的事,根本没有获准的可能。
想来想去,我决定结婚,结婚有十天婚假,足够我写出那个中篇。
事先都没有告诉各自的父母,怕他们另外啰里啰嗦出面反对这种过分的随意。
现在自己有了孩子,将心比心,当年我们的做法实在是有点伤老人的心了。
全怪那时候我们太年轻啊!
那天早晨,我先生逃课出来到我宿舍接我。
我们乘车到大行宫,而后又步行到梅园街道办事处。
其实我的住处在下关,我先生的户口在东南大学,先生父母的住址在长江路,按说怎么也不该到梅园街道去登记,到底是为什么糊里糊涂跑到那儿去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登记手续很简单,好像还交了几毛钱工本费,拿到两张薄薄的红纸结婚证。
没有任何的激动或兴奋,该有的在我答应嫁给他那天已经有了,今天仅仅是完成一个手续而已。
出了办事处的大门,时间已近中午,心想总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也不能太亏了自己,就商量着在街上吃一顿馆子。
离那儿不远有个湖南菜馆叫“曲园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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