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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亮事先得到消息,跑来告诉了我们。
我们都是老师的孩子,从小在书堆里长大,对书都有感情。
我提议说,不如我们夜里潜进图书室,把我们喜欢的书偷一些出来。
方明亮先是吓得脸色发白,后来考虑再三,还是同意了。
我们叫上了小妹,叫上了小兔子,由小妹建议,又叫上了狗儿。
小妹说狗儿机灵,会爬窗户,跑得又快,偷书带上她最好。
那个晚上我们的心情很激动,还莫名其妙地带着一些悲壮,好像革命志士们准备好英勇就义的那种感觉。
我们互相商量好,如果被红卫兵发现,打死也不屈服,打死也不能交代出同谋者。
谁招供,谁就是叛徒,是世上最最可耻的人。
结果却是一切顺利,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看管图书室。
小兔子托着狗儿的屁股,把她送进高高的窗户里,其余人都在窗户下等着接书。
四周漆黑一片,我们的身体在黑暗中紧张得发抖。
狗儿胡**出一摞一摞的书,从窗户里递出来,我们拼命踮起脚接。
有一本砖头样的书掉下来砸了小妹的脚,小妹疼得哭了,哭又不敢哭出声,就用拳头使劲堵着嘴。
第二天才发现,偷回来的书杂七杂八什么都有。
大部分是中外小说,还有历史书、地理书、法律书、医学书、《中华活页文选》,甚至还有一本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
大家都抢着要小说,那些看不懂的杂书,就由我统统囊括回家。
那几年里,我没事的时候就从书架上抽一本,生吞活剥地看个大概。
正是这些书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使我懂得了知识是无止境的,懂得了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奋斗求上进。
我至今还记得《中华活页文选》中的一些短文,记得《共产党宣言》的开头一句话:一个幽灵在欧洲的上空游**……
偷出来的小说书不久就被我们辗转传阅翻得稀烂。
我记得我看《野火春风斗古城》看入了迷,负责看管的一锅稀饭溢出来,流得遍地都是米汤。
我看《迎春花》的时候被我妈发现,那阵子报纸上正在批判这本书,我妈一见书拿在我手上,吓得夺过去要扔进灶膛里,又被我拼死抢救回来。
我尖声大叫着哀求我妈说,这是别人的书,要是烧了,我就要拿家里的一套《李自成》去赔。
我妈当然舍不得拿出《李自成》,只好罢休。
还有一些外国小说,《静静的顿河》、《九三年》什么的,我们看得很吃力,不喜欢,就拿出去跟院子外面的孩子换书看。
有时候,以一本书做本,做生意一样,能换回来十多本书看,开心极了。
我们当中唯一对书不感兴趣的是狗儿。
她为我们偷了全部的书,但是她自己不看书。
我认为看书当然是好,不看书也不算糟糕,毕竟每个人有自己在生活中的定位,所有的人一生要走的道路都不一样。
小兔子是另一个类型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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