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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贯认为……不瞒你说,我一贯认为,你是这个小区里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可是现在我头上有了一个很大的疤,光溜溜的没头发,你看—”
她揭下帽子让他看,“怎么样?你还认为我很重要吗?”
丝小姐一坐下来目光就变得呆滞起来,她看着手中那顶肮脏的草帽,回忆起夜间的事。
思乡和尤先生到哪里去了呢?看来只有他们才是可以下地狱的人啊。
她记不清她是怎么回家的了,好像路上有很多独轮车,总是将她挤到一边,还掉进水沟里一次。
一开始他们三个人不是去找韦伯的吗?原来怎么将这忘得干干净净了呢?
“你头上这个疤一点都不影响你在小区里的地位。”
老头将花篮放在她的桌子上,退了出去。
丝小姐很感激老头,因为小区里只有他在关注自己。
至于他举报了她这件事,那是可以原谅的。
像她这样张扬,总有人去举报的。
刚才她听到他说自己是小区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这是什么意思?丝小姐当然认为自己很重要,可她从未想过自己在社区居民当中重不重要,她同“山茶花小区”
的居民没来往,只除了这个“举报者”
。
她将“山茶花小区”
设想成一个幸福的乐园,因为她生活中的一些快乐都是在这里发生的。
这个小世界既然还可以容忍她的快乐,那它也就还是相当不错了。
同纱厂那个闷罐车相比,她完全可以将这里称作“幸福的乐园”
了。
她走到阳台那里,看见外面出太阳了,一些光头男人正在走出小区。
他们都穿着黑色西服,身体细长而薄,形态显得很不自信。
丝小姐仔细注视着他们,连连叹气。
她回忆起了她少年时代的那些男孩,他们同眼前的这些男子很相像。
她产生了时光倒流的幻觉。
从那时以来,多少事情已经发生过了啊!
她对自己说:“阿丝,你可不要忘了玫瑰啊。”
她给自己做了面条,她看着面条在锅里翻滚,快乐地唱起了儿歌。
那是爹爹教给她的儿歌,他临死前的一天还断断续续地唱过一遍。
歌词的大意是关于一只棕熊的孤独生活,小的时候她每唱一遍都要落泪,尤其在唱到“它的皮毛”
这几个字的时候。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唱这首歌,是因为韦伯进了监狱。
他不就是那只棕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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