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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嫂的情人老榆其实是个最为实在的男人,他关注生活中的小事,很知道如何让自己所爱的女人心情愉快。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甚至有点俗气的人,心怀着一种高远的理想,他对自己的事业有着浓厚的兴趣,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
他希望将晚年剩余的时间全部投入到事业中去。
老榆之所以爱苇嫂,除了喜爱苇嫂达观热烈的性格之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方面,就是她无条件地支持他干事业,完全理解他对事业的热情。
“那不就像我热爱文学一样吗?”
她对他说,“事业可以救人的命,比如我,就是文学救了我。
所以我才会有这么精彩的晚年生活,才会同老榆相遇啊。
如果我没有文学细胞,不是一位有情趣的女人,你怎么会注意到我?”
苇嫂的这种观点令老榆大为佩服。
老榆告诉她说,他青年时代不懂爱情,稀里糊涂地结婚,又稀里糊涂地离婚,生活弄得一团糟。
直到遇见了苇嫂,他才知道了爱情是要靠两个人来经营的事业,而且两个人都应是独立的人,谁也不应该吊死在谁的树上。
而要做到这一点,事业往往是爱情的支柱。
当然事业有多种多样的,有的人以家庭为事业,那也不错。
他老榆碰巧选择了一桩东奔西跑的事业,可以说谁选择了他这样的情人都会感到尴尬,但他对苇嫂有信心,因为苇嫂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觉得自己今生再也碰不到她这样的人了。
经过那一次离别前的倾诉衷肠,苇嫂就看见了自己的命运。
她为这个命运感到又惊又喜又悲痛。
平静下来之后,她还是对自己的收获感到欣慰,因为她获得的爱是真爱,一份浓度很高的爱。
并且她认为这份爱也是文学给她带来的。
是因为她苇嫂对自己有信心,老榆才对她有信心的啊。
苇嫂的信心来自文学的熏陶,文学塑造了她的个性。
不然的话,她就是一个只会等死的,六十岁的老废物了。
而现在,爱上了老榆后,她对于文学事业更是魂牵梦萦了。
今天夜里,苇嫂已经读到波兰青年与爱人重逢的那一段了。
见面之前姑娘给他打过好多次电话,她总是在电话里号啕大哭,大概她受了不少委屈,正如他自己。
分离一年多之后的重逢发生在一栋大楼的地下室里。
那时青年已经发现了不少坏兆头,所以有了一些思想准备。
身着黑色裙衫的未婚妻给了他一种陌生感,以至于他不太相信是她。
他站在原地等待她发声。
她的声音和面貌都令他迷惑,他没法确定眼前的这位黑衣人是不是他的未婚妻。
他甚至怀疑是她的亡灵现身。
“我就是她,为什么你要怀疑呢?”
她说,做出一个他没见过的表情。
“我没有怀疑,我不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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