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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举了这个例。
陈西滢的说法是,李四光应聘去任副馆长,可北大章程规定“教授不得兼差的”
,于是李四光就向校长告假一年,假期内不支薪,而他在副馆长职位上所得薪水,也不是五六百元,而是二百五十元。
李四光本人在读过陈西滢的信后,致信徐志摩,详陈自己出任副馆长一职的经过。
首先,李四光认为自己去国立图书馆供职前,曾向北大校长蒋梦麟请过假,并有公函为证,所以鲁迅“北大教授兼国立图书馆副馆长”
的称呼与事实有误;图书馆方面确曾决议,副馆长每月薪水五百元,但李四光认为自己没有必要接受那么多,又虑及副馆长是“机关中的一部分”
,自己未必永久做,所以决定只拿其中的一半,另一半捐赠图书馆专购某种书籍。
当陈西滢问他每月薪水时,他答曰“二百五十元”
,鲁迅所谓“月薪至少五六百元”
,让人“实在不敢承认”
。
李四光这回并没有完全就事论事,他对鲁迅发了一通议论,“我听说鲁迅先生是当代比较有希望的文士,中国的文人,向来有作‘捕风捉影之谈’的习惯,并不奇怪。”
语气中不无调侃,态度上含着不满。
李四光与鲁迅的辩论基本上是就事论事的,但就在这封信发出去的第二天,1月31日,李四光又致信徐志摩,徐志摩连同自己的回信一同发表在了2月3日的《晨报副刊》上。
徐志摩还设置了一个特别的题目:《结束闲话,结束废话》。
李四光的信件主要是要追回上一信中的第三段,认为那是一节容易引起麻烦的“闲话”
,要求徐志摩删去。
他还在其中谈到了对鲁、陈、周三人的印象。
他说自己与陈西滢“相识有年”
,“他的天才和热心我向来很佩服,可是他的那一支笔,的确有时觉得太尖”
。
至于周作人,在街上曾见过几面,属于“我认识他,恐怕他不认识我”
的情况,周作人给他的印象是“一个很温和的君子”
,虽然周作人曾在文章里骂过他几句,但基于“文人都不免有那种毛病”
的认识,他能够原谅,并希望有机会当面对话。
对鲁迅,则是“我绝对的没有遇见”
,但对鲁迅做了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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