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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茂的养蛙事业搞得红红火火的时候,北山屯的铁手李魁也坐不住了。
李魁今年五十好几了,打了一辈子猎,是兴安岭最好的猎手之一。
他年轻时候手快枪准,跟野猪搏斗时被獠牙豁开了手掌,筋断了三根,接好了以后使不上劲,但铁手的名号一直叫到现在。
如今他年纪大了,打猎打不动了,想找个安稳的事做。
蹲在合作社院子里,看着鹿圈里那些活蹦乱跳的鹿,李魁的眼睛亮了。
“会长,我也想养鹿。”
他蹲在陈阳旁边,搓着那双布满老茧的手,声音有些低沉,“别的本事没有,跟牲口打了一辈子交道,养鹿应该能行。”
陈阳看着他。
李魁的脸黑得像老树皮,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深,手掌上的伤疤像一条蜈蚣趴在那里。
他知道这个人,年轻时是整个兴安岭最猛的猎人,一个人打一头野猪,从不用枪,用刀。
现在老了,刀钝了,但那股子猛劲儿还在。
“你想养多少?”
“先养五十头。”
李魁掰着手指头算,“多了养不过来,少了没意思。
五十头,慢慢来,三年扩到一百头,五年扩到两百头。”
“地在哪儿?”
“北山坡上,靠山面水,背风向阳,是个好地方。”
李魁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画着地形图,“我看了好几回,那块地养鹿最合适不过了。”
陈阳跟着李魁去北山坡看了一趟。
北山坡在北山屯的北面,一面缓坡向着太阳,坡脚下有一条小溪,常年不断流。
坡上长满了柞树和榛柴,林下是厚厚的腐殖土,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在海绵上。
远处是连绵的群山,近处是开阔的谷地,站在坡顶往下看,整个北山屯尽收眼底。
“好地方。”
陈阳点了点头,“这块地养鹿,比鹿园那边还好。”
李魁高兴了,搓着手说:“会长,你同意了?”
“同意了。
但有一个条件。”
“啥条件?”
“你得跟老金头学。
他养了二十多年鹿,经验比你丰富。
你跟他学三个月,学完了再建鹿园。”
陈阳看着李魁的眼睛,“养鹿跟打猎不一样,打猎凭的是胆量和枪法,养鹿靠的是细心和耐心。”
李魁想了想,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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