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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年,春末。
陈阳这辈子忘不了那一天。
天还没亮,他就背着行囊站在了村口。
行囊是娘用旧帆布缝的,里面装着两件换洗衣服、一包干粮、一壶水,还有爹留给他的一把猎刀。
刀不长了,刀刃上有几个缺口,刀把上的缠绳松了又紧、紧了又松,磨得油亮亮的。
他把刀别在腰间,摸了摸刀把,心里踏实了一些。
兜里揣着三十八块钱。
这是他全部的积蓄。
村口的歪脖子槐树刚冒出新芽,晨雾还没散,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腿。
他回头看了一眼村子——灰蒙蒙的屋顶,歪歪斜斜的烟囱,谁家的狗叫了几声,又安静了。
他深吸一口气,转身走进了雾里。
兴安岭的林子,他以前也进过,但都是当天去当天回,砍个柴、采个蘑菇就出来了。
这次不一样,这次是去赶山——挖参,采药,一去就是一个月,甚至更久。
赶山的队伍在镇子上集合。
陈阳到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人等在那里了。
他们蹲在墙根抽烟,脚边放着大大小小的行囊和工具,有的背着猎枪,有的别着砍刀,有的扛着镐头。
这些人年纪都不小了,最年轻的也有四十出头,脸黑得像锅底,皱纹深得像刀刻的。
他们看见陈阳,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一遍,像在打量一头刚出圈的牲口。
领头的是孙把头,五十多岁,中等身材,不胖不瘦,脸上没什么表情,但那双眼睛很亮,像两盏灯。
据说他赶山赶了三十多年,挖过的大参少说也有上百棵,在这一带赫赫有名,谁见了都得喊一声“孙把头”
。
“就你?”
孙把头看了一眼陈阳,皱了皱眉。
“嗯。”
陈阳把行囊往肩上提了提。
“多大了?”
“二十一。”
“赶过山吗?”
“没有。”
孙把头转过身去,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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