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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能看出是字,不是鬼画符。
他把这张折好,压在枕头底下。
枕头底下已经压了一摞了,全是练得最好的,一张一张叠起来,用红绳捆着,整整齐齐,跟存银票似的。
老李走了以后,他又写了两张。
手腕酸了,脖子僵了,眼睛发花,看东西都有重影。
可他还是写。
他想,等林石回来,让他看看,自己写的字也不丑。
那傻子总说他写字像狗爬,这回非得让他瞧瞧,狗也能爬出个人样来。
民国二十九年春,军统的人找上门。
来的是个瘦高个,戴着金丝眼镜,说话慢条斯理,每个字都像在嘴里掂过分量才吐出来。
他穿着一件灰布长衫,洗得干干净净,熨得服服帖帖,袖口磨出毛边了,但毛边也整整齐齐的,像是故意留的,讲究得很。
“沈先生,久仰大名。”
沈疏夜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叼着烟,眯着眼看他。
烟雾从嘴角溢出来,在脸前慢慢散开,遮住半张脸,像蒙了层纱。
这人他不认识。
但这年头,不认识的人找上门,多半没好事。
他吐出一口烟,烟雾在屋里慢慢散开,遮住半张脸。
“有话直说。”
瘦高个推了推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眯了一下,像在打量一件东西。
那眼神让沈疏夜不舒服——像看货,不像看人。
“我们有个任务,需要沈先生配合。”
“什么任务?”
“刺杀丁默邨。”
沈疏夜挑了挑眉。
眉毛挑起来就没放下,烟也忘了抽,烟灰积了老长一截,快掉了。
丁默邨,汪伪76号的头子,上海滩最大的汉奸。
这人他见过,五十来岁,矮胖,圆脸,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挺和善,跟庙里的弥勒佛似的。
可手底下黑得能滴出墨来,杀人不眨眼。
去年有个兄弟在他手里栽了,三天后浮在黄浦江上,浑身没一块好肉,连他娘都认不出来。
杀了他,日本人得疯。
“为什么找我?”
瘦高个笑了笑,那笑恰到好处,不多不少,跟量过似的:“因为沈先生有这个能力。
您在76号待了两年,上上下下都熟。
丁默邨的行踪,您比我们清楚。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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