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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雾对着他们,轻轻点了点头,打了声招呼:“你们好。”
“你好你好!”
几个人立刻笑着应了,对着沈辞挤眉弄眼的。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沈辞带朋友来后台,还是个这么好看的男生,看沈辞这护犊子的样子,关系肯定不一般。
沈辞没理他们的八卦,拉着林雾走到一边,把他的吉他放在旁边,从包里拿出一瓶温热的牛奶,递给他:“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换衣服调音,很快就好。
演出的时候,我让赵磊带你去前排最中间的位置,视野最好。”
“好,你去忙吧,不用管我。”
林雾接过牛奶,点了点头,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沈辞看着他乖乖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软软的,手感很好。
林雾的脸瞬间红了,抬起头,瞪了他一眼,却没什么威慑力,反而呢,像只炸毛的小猫。
沈辞笑得更开心了,转身去换衣服了。
林雾坐在椅子上,手里攥着温热的牛奶,看着后台忙忙碌碌的人,看着沈辞和队友们一起调音,抱着吉他,手指在琴弦上拨动,眼里的光,亮得晃眼。
他拿出随身带着的笔记本和笔,翻开,写下了几行字。
「他站在那里,抱着吉他,就是光本身。
」
没过多久,演出就快开始了。
赵磊走过来,笑着对林雾说:“林雾,走,我带你去前排,辞哥特意给你留的位置。”
林雾点了点头,跟着赵磊走出后台,走到了舞台前面最中间的位置,离舞台只有一步之遥,抬头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舞台上的人。
周围挤满了人,音乐声震耳欲聋,灯光晃得人眼睛发花,所有人都在尖叫,在欢呼,气氛热烈得快要炸开。
林雾站在人群里,却一点都不觉得吵闹,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舞台,等着沈辞出场。
很快,灯光暗了下来,全场瞬间安静了,紧接着,一束追光打在了舞台上。
沈辞抱着吉他,站在了追光里。
他换了一件黑色的铆钉皮衣,头发梳了上去,露出饱满的额头,左耳的耳钉在灯光下闪着光,眼神桀骜,整个人都带着一股张扬的、野性的魅力,和平时在教室里吊儿郎当的样子,完全不同。
他站在舞台上,就是天生的主角。
全场瞬间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所有人都在喊他的名字,喊着乐队的名字“晚雾”
。
沈辞对着台下,微微颔首,手指拨动了琴弦。
前奏响了起来,是一首节奏很快的摇滚歌,沈辞的声音很有穿透力,带着少年人的桀骜和力量,透过音响,传遍了整个livehouse。
全场都沸腾了,所有人都跟着节奏摇摆,跟着一起唱,尖叫声此起彼伏。
林雾站在台下,看着舞台上发光的沈辞,眼睛一眨不眨。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沈辞。
张扬,热烈,耀眼,像一团燃烧的火,能点燃全场的气氛。
和平时在教室里,会因为他一句夸奖就红了耳尖,会挠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的少年,判若两人,却又奇异地重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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