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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秋天,比临城要暖和一些。
梧桐树叶铺满了街道,风一吹,金色的叶子随风飘落,像下了一场金色的雨,很好看。
林雾和沈辞,在上海租了一个小小的房子,离两个人的学校都不远,一室一厅,带一个小小的阳台。
他们按照约定,在阳台种满了栀子花,还养了一只橘猫,取名叫“橘子”
,就是沈辞身上,永远带着的橘子汽水味的橘子。
房子不大,却被他们收拾得温馨又舒服。
客厅里放着沈辞的吉他和音响,墙上挂着他们大学开学那天,在外滩拍的合照,两个人并肩站着,笑得一脸灿烂;卧室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架,放满了林雾喜欢的书,还有沈辞攒了很久,给他收的绝版文集;阳台上的栀子花,开得很好,一年四季,都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橘子总喜欢蜷在花盆旁边晒太阳,懒洋洋的,像极了它的主人。
他们的大学生活,热闹而又安稳。
林雾在复旦大学中文系,依旧是闪闪发光的学霸,专业课成绩稳居年级前列,继续写着自己的故事。
他重新注册了公众号,把之前被封的文章,一篇一篇重新发了出来,还在连载新的长篇小说,细腻的文字和戳人的故事,让他很快就积累了一大批读者,成了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
大二那年,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顺利出版,首印就卖空了。
签售会那天,上海的书店里挤满了人,队伍从二楼排到了一楼。
沈辞抱着一大束金灿灿的向日葵,站在队伍的最前面,穿着黑色的皮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左耳的耳钉在灯光下闪着光,对着坐在签售桌前的林雾,大声说:“林作家,给我签个名吧,签在我的心上。”
周围的读者瞬间哄笑起来,纷纷拿出手机拍照,起哄着喊“在一起”
。
林雾坐在桌子后面,耳尖瞬间红了,看着眼前的少年,眼里盛着满满的笑意,低头在扉页上写下:「致我的少年沈辞,岁岁年年,晚风与你都在。
」
签售会结束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沈辞牵着林雾的手,走在上海的街头,把那束向日葵递到他怀里,低头吻了吻他的唇角,声音里满是骄傲:“我们林作家,真厉害。”
林雾抱着向日葵,靠在他的怀里,笑着说:“那也要谢谢你,每一篇故事,你都是第一个读者。”
他写的每一个字,沈辞都看过;他卡文的时候,沈辞会抱着吉他,坐在他身边,给他弹温柔的旋律,陪他熬到凌晨;他被读者质疑的时候,沈辞会第一个站出来,挡在他身前,替他怼掉所有不好的评论。
他的文字里,永远藏着沈辞的影子,藏着少年人的热烈与温柔,藏着他们从临城到上海,一路走过来的所有爱意。
而沈辞,也在属于自己的领域里,发着光。
上海音乐学院的校园里,从来不缺有天赋的音乐人,可沈辞还是凭着自己的才华和努力,闯出了一片天。
他和乐队的兄弟们,在上海重新聚在了一起,依旧叫“晚雾”
,依旧是他做主唱和吉他手。
他们从学校的音乐节演起,到上海大大小小的livehouse,再到音乐节的舞台,一步一步,走得很稳。
沈辞写的歌,依旧带着少年人的桀骜与温柔,每一首都火遍了校园,甚至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了很高的传唱度。
大三那年,他们乐队签了经纪公司,发了第一张正式的专辑,主打歌就是当年在临城的livehouse里,写给林雾的那首《雾》。
专辑发布的那天,直接冲上了音乐平台的榜首,评论区里全是听众的留言,有人说“从这首歌里,听到了少年人最纯粹的爱意”
,有人说“主唱的声音里,全是温柔”
。
专辑发布会那天,沈辞站在台上,拿着话筒,对着台下无数的镜头和闪光灯,笑着说:“这张专辑,送给我最重要的人,我的爱人,林雾。
谢谢你,从十七岁到现在,一直陪着我,做我永远的光。”
台下瞬间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林雾站在第一排,看着台上闪闪发光的少年,眼眶慢慢红了。
他想起了临城三中的天台,那个少年跟他说,自己写的歌从来没给别人看过;想起了临城的livehouse,少年当着全场人的面,给他唱这首没写完的《雾》;想起了出租屋里,少年抱着吉他,一遍一遍地改着旋律,眼里满是对未来的期待。
他的少年,终于站在了更大的舞台上,被更多人看见,被更多人喜欢。
而他,永远是台下,第一个为他鼓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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