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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昂霄从小就是个怪小孩。
母亲越是让他学圆滑,学谄媚,他越是反感,甚至生出逆反心理。
他不仅不按母亲教的做,反而故意反着来。
别人问一句,他回半句,且句句带刺,情商低得惊人说话直白刻薄,常常把母亲的精心布局搅得一塌糊涂。
久而久之,母亲觉得他不成器,丢面子,也就不再带他出席,贺昂霄倒是乐得自在,躲在书房里看书。
长大了,这种厌恶有增无减。
他创立公司,从不像其他企业家那样热衷于举办盛大的年会,酒会,团建聚会。
贺昂霄定下的标准简单粗暴:能把事做好,就留下;做不好,无论关系亲疏,一律离开。
职场不需要什么向上社交,更不需要上演宫心计。
他讨厌虚伪的客套,崇尚像狼一样,凭真本事去撕咬,去争夺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也是为什么,尽管贺昂霄本人偶尔释放出的压迫感强得让人喘不过气,但他手底下的人绝大多数都觉得在他手下做事很纯粹。
因为老板本人就足够没情商了,不会跟你谈理想,谈情怀,也懒得玩套路,搞暗示,只看结果执行力,下面的员工自然也无需费心去猜他的潜台词,大家凭本事说话,反而轻松。
迟萝禧吃饭的时候得意道:“老公,我们教官一开始可看不起我了,还说肯定坚持不下来,结果你看,我不仅坚持下来了,还成了兵王。”
迟萝禧脸上还是黑了一点的,衬得牙齿很白,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自从大爷被当场抓获,贺昂霄一直怕牵连到自己,所以没敢去看迟萝禧,生怕自己也被叫学生,那也太丢人了吧。
“……是,你最擅长打人的脸了。”
两人吃过晚饭,消食散步,溜达到了家附近的小公园。
这里绿化做得很好,晚风穿过香樟树和桂花树,带着草木的清香。
迟萝禧对这种地方有种天然的亲近感,他深吸一口气。
迟萝禧毕竟是山里出来的萝卜精,贺昂霄之前想迟萝禧会不会想念迟家村,甚至动过念头,想偷偷拉一卡车迟家村的土回来,埋在后院的花园里,这样迟萝禧就算变回原形,钻进土里也能有家的感觉,不会想家。
迟萝禧让他不用拉一车土那么夸张,就给我准备一个花盆,里面装上普通的土就行。
迟萝禧现在当人当得挺好的,当人能做的事情太多了,比当萝卜有意思,如果变回萝卜,会觉得很没安全感。
而且迟萝禧觉得贺昂霄肯定是很想玩弄他的萝卜形态,他才不要给他那个机会。
贺昂霄心里确实存着那么点恶趣味,想看看迟萝禧变成一颗圆滚滚,水灵灵的小萝卜,在他手心里滚来滚去的样子。
贺昂霄忽然意识到,迟萝禧似乎一点都不恋他们的家。
迟萝禧当人当得越来越游刃有余,他拥有了基础的人类常识,正在努力补齐学历,像个真正的学生一样,为考试,为绩点,为未来可能的职业而忙碌。
他不再是那个只会在山里和爷爷相依为命,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单纯精怪。
迟萝禧正在变成一个满级人类。
贺昂霄每每想到这一点,心里泛起一丝难以言喻的滋味,迟萝禧快满级了,而自己好像越来越离不开他了。
之前他们一起去看了江冉家里的小孩,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子,被迟萝禧抱在怀里时,那小孩好奇又懵懂地打量着迟萝禧。
那样柔弱无害的小生物,浑身散发着奶香和依赖的气息,确实是迟萝禧这种心底柔软的人最喜欢的类型。
贺昂霄站在一旁,看着迟萝禧小心翼翼托着婴儿的样子,不得不承认,江冉那小子虽然平时有点欠,但他儿子确实挺可爱。
那一刻贺昂霄心里某个角落像是被轻轻撞了一下。
他忽然就明白了,所谓的家其最核心的意义,不在于房子有多大,装修有多奢华,而在于用血肉和情感编织起来的羁绊。
他必须得制造一点新的羁绊,让迟萝禧更爱这个家,更离不开这里,离不开他。
可惜迟萝禧不会生。
于是乎某天晚上,贺昂霄状似随意地问迟萝禧:“上次你说想养宠物,想好了吗?想养什么?”
迟萝禧闻言,立刻抬起头,把手机屏幕凑到贺昂霄眼前,上面是一张眼睛圆溜溜的小狗照片。
“这个!”
迟萝禧指着屏幕,语气里满是喜爱,“它叫小鹿犬,你看它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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