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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别人不敢写的史我敢写()
困得好像要死了,晚安大家(闭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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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捷足。
连海一转眼从十来岁的孩子长成了少女,开始从连平手上接手一部分商会的事务,其中也包括了带领商队出国进行交易往来。
连海知道,父亲放心让她一个人出门走过危险的荒郊,是因为家里的那位迟先生。
这七年来,迟先生虽然住在人来人往且每天都十分忙碌的商会里,却颇有些不问世事的意味。
在没有工作的时候,他每天除了做些手工写点章文,就是出门听一听戏曲和说书,如果不是连海时常带着妹妹去他的院落里拜托他教导一些东西,兴许他能直接把自己的嘴巴和声带优化掉。
这简直就是山顶洞人一般的生活。
有他在商会,无论商队的货物要送往哪里,因路上遇见魔物而缺损的概率一直保持在零这个数字上,其他商人没有不眼馋的,很多人都找到连平,想跟他借两天镖师,连平却如临大敌,坚决不借,守得死紧。
连平不仅自己不借,还对女儿谆谆教诲,以后一定要守好迟先生,别让他被别的商人勾引走了,就算以后迟先生不愿意当镖师了,让他继续住在商会里散发祥瑞气息也很好啊。
当时年仅十岁的连海看他的表情像看一个变态。
现在连海隐隐约约间似乎有些明白了。
时间的重量放在迟暮的身上似乎轻若无物,整整七年的时间过去,他一点变化都没有。
甚至连头发的长短都没有变过,这绝对不是人类能做到的事情。
连海沉默着,放出了“迟先生驻颜有术”
的假话,至少在商会里替他遮掩几分。
就是不知道驻颜有术的迟先生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自己的破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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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暮还不知道自己一手带大的学生正在心里腹诽迟先生的迟是迟钝的迟,商队的马车上整齐地堆着结实的木箱,高高摞起,迟暮就坐在木箱的顶端,手一伸,指尖就捏住了一团蒲公英。
“到蒙德了。”
迟暮往前望了望,远方的风车映入眼帘,“不知道能不能遇见好喝的酒……”
他松开手,把指尖的这团毛球放走,“你说,蒲公英酒是怎么酿出来的呢,没过滤之前的酒里会不会全是蒲公英的毛毛?”
连海说:“迟先生的好奇心只会用在这种奇怪的地方。”
“有什么问题?”
迟暮哼了一声,“我不管,我要去蒙德的酒庄里看看。”
风里忽然传来了谁的笑声。
迟暮疑惑地张头四顾。
所有人面色如常,这阵笑声似乎只有他听见了,就连平日里相当敏锐的连海都对此一无所觉。
逐日变得稳重的小姑娘只是无奈地摇摇头,“好吧,依您。
刚好我也能看看,商会有没有和蒙德的酒庄合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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