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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翻到最新一页,想提笔记下今天的事。
炭条刚碰到纸面,那些旧的字跡——郑魁的、借火人的、周鹤的——突然自己亮了起来。
墨跡从灰色变成纯黑。
“郑魁,张元护卫队长,击败。”
那行字的最后一笔,墨跡自己往下延伸了一截。
他没见过这种事。
但他想起程颐说过的话:记下的每一笔帐,老天都替人记著。
沈宿合上帐本。
怀里那枚铜钱被帐本压著,不再硌人,透出温热。
帐本封皮上的绑带比昨天紧了一分。
他没打开验证,但他知道,这本帐越来越重了。
身后传来急促脚步声。
“沈教头——留步!”
是商会那个年轻女子。
她跑得气喘,塞过一张纸条,转身就跑。
沈宿听血——她的心跳从七十五升到八十五,比在商会时还高,怕被人看见。
沈宿展开。
字跡娟秀,笔锋凌厉:三爷的遗物,来商会,我帮你开。
落款一个字——陈。
沈宿把纸条折好,与暗帐和悬赏令叠在一起。
他抬头看向商会方向,摸了摸怀里的木匣。
锁扣锈死。
他不急,到时候它会自己开。
沈宿走进客栈。
老掌柜还在擦碗,看见他,没问去了哪,只把茶碗续满。
沈宿端起喝了一口。
“掌柜的,伏牛山怎么走。”
老掌柜手一顿。
“沈教头,要接那个甲级悬赏?”
“嗯。”
老掌柜沉默片刻,摸出一张手绘地图。
“伏牛山在郡北,路险,匪寨在半山腰溶洞。
匪首穿山虎三次气血,擅虎形拳,但右膝有旧伤——以前被人踢碎过髕骨。”
沈宿收好地图。
“多谢。”
“沈教头——”
老掌柜压低声音,“三爷的事,我听说了。
那个老兵是三爷的旧部,他在城门口等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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