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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音想到陆家的情况,而这些天她也是汤药不断,顿时明白了过来。
“束脩给我治病了?”
陆锦佑声音闷闷的:“嫂子的命比我念书重要。”
这话倒是没说错。
沈清音想了想,问他:“花了多少?”
她脑子里关于沈英最近的记忆,很清晰,也知道束脩要多少。
陆锦佑:“花了四百余文。”
“我去的时候,收束脩的夫子不在,就带回来了。”
他很庆幸夫子不在,才有银钱请大夫。
沈清音仔细回想了一下。
城里的私塾是三个月缴一次束脩,一次是一贯五百钱。
这一病就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束脩,沈清音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要是因凑不够束脩而休学,只怕原主沈英就是化为厉鬼都要回来质问她。
且不算原主,就说她自醒来后,这银钱是花在了她的身上,是有责任在的。
再说古代不好混。
陆锦佑念书有天赋,他要真能考到功名,日子就好过多了。
就只是秀才,也能去镇上的私塾当先生了。
若是考上举人,还能减免固定的亩地的田税呢,而且她这嫂子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挣钱也能容易些。
要是原主的记忆没有差错,她全身上下就五十文钱,还是为了做买卖给留的。
她与陆锦佑说:“你今日先带一贯钱去,与夫子仔细说原因,说下个月前一定会补齐剩下的束脩。
若是夫子不同意,你回来告诉我,我去与你们夫子说。”
陆锦佑的课业素来都是优,夫子若惜才,很大可能会同意的。
陆锦佑点头应了声“好。”
“我朝食也快做好了,嫂子你先盥洗,一会就能吃了。”
沈清音点头,去削了一小截的杨柳枝,敲打顶端成了纤维状,就当成牙刷使劲刷牙。
对于骤变的环境,她适应得也算好,不好又不能换。
条件就这样了,现在只想着弄钱,也没空闲自哀自怜。
她盥洗后,走进了厨房,对陆锦佑说:“我来做,你赶紧去收拾收拾,上学堂莫要迟了。”
毕竟以前家中也有这个年纪的堂弟堂妹,沈清音和陆锦佑相处了几日,倒也适应了。
陆锦佑起身出了厨房,回屋收拾。
朝食就是寻常的糙米粥与菜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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