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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恢复了她惯常的平稳和理性。
然后她又低下头,用指尖逗弄着小狗的下巴,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小狗说,“带回去太麻烦了,而且家里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
傅承恪垂眸看着她的背影,沉默了片刻。
他从来不在家里养宠物,他对一切会产生不必要的牵绊的事物都保持着安全距离,不养宠物,不种花草。
这种麻烦事他一向是不做的。
可她说的不是“我不想要”
“我不喜欢”
,而是“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
。
明明喜欢得很啊李悯。
“带回去吧。”
李悯抬起头震惊地看着他。
她的眼睛瞪大了,嘴唇微微张开又合上,显然想说点什么—但还没等她说出口,傅承恪就开口了:“是我想养的。
李悯,带回去吧。”
她一下子就懂了——既然是他要养,那么也没有人会说不。
她果然很高兴地行动起来,动作麻利地把系在腰间的格子衬衫解开,把宽大的衬衫铺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抱到衬衫中央,然后用袖子打了个结做成了一个临时的包裹。
小狗从衬衫的开口处探出半个脑袋,耳朵一抖一抖的,粉红色的小舌头伸在外面,欢快地喘着气。
傅承恪拉开车门让她先上去,她护着怀里那团毛球,小心翼翼地侧身坐进后排,他随后跟着上车。
傅承恪已经在手机屏幕上搜到了附近最近的一家宠物医院,离这里只有不到两公里。
他把地址发给老陈,说:“先去宠物医院。”
老陈应了一声,打了转向灯,车子缓缓驶入晚高峰的车流中。
李悯偏过头看他,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说。
宠物医院的前台正在整理当天的病历档案,听到感应门铃响了一声,然后抬起头看——一对年轻男女抱着一只用格子衬衫裹着的小狗进来。
医生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戴着一副圆框眼镜,态度温和而专业。
他戴上橡胶手套把小狗放在检查台上翻来覆去地检查了一遍,然后在一张空白档案表上写下了一系列数据。
他推了推眼镜,笔尖停在“宠物姓名”
那一栏上,例行公事地问道:“小狗叫什么名字呢?给它建个档案。”
李悯愣住了。
她在车上光顾着和狗玩了,用手指逗它咬来咬去,用衬衫擦它脚上的泥巴,把它举起来看它是公的还是母的,完全没想过给狗取什么名字。
她在脑子里飞快地搜索了一圈,她知道的宠物名字太少了,小时候在筒子楼里邻居家有一只橘猫叫咪咪,每天傍晚都能听到邻居大妈站在楼道里扯着嗓子喊“咪咪——吃饭了——”
,那个声音回荡在整栋楼的走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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