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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在猎场上空回荡,比号角更清亮更有穿透力,“上次在承天门外,我让你摔了一次,叫了你阿哈。
那次不算——我说过下次在榷场见面咱俩再摔一次。
结果榷场没见成,你派了个老头子去守榷场,我在草原等了整整一个夏天没等到你。
所以我来找你。
听说你们中原皇帝每年秋天都要来西山打猎,我就提前一个月从草原出发,在路上等了半个月——等你们的猎场围好了、鹿群放出来了,我才来。
那头雄鹿是我送你的见面礼——四箭,比草原上射的少一箭,因为这头鹿的角太大太重,跑得比草原鹿慢。
但这张赤狐皮,才是我真正要送你的。
上次送银狼皮是让你踩,这次送赤狐皮——是让你垫在龙椅上,冬天坐着不凉。”
她从马背上取下那张赤狐皮,单手抖开,在观猎台下铺开。
赤狐皮毛色似火,在秋日阳光下铺成一片流动的赤金色。
狐头上的两只眼睛位置被她用手指戳了两个极小的洞,刚好能透过光,在皮子上形成两点极亮的金斑。
“还有这个。”
她从怀中取出一个用赤狐皮包裹的小包,里面是一对极精致的狼牙金耳坠——狼牙是真正的草原白狼牙,比寻常狼牙更长更弯,尖端被磨得极锋利,根部用金丝缠绕镶嵌着两颗鸽血红宝石,“我们天狼部的规矩——女子送男子耳坠,是定婚信物。
上次送你银狼皮,是被你在摔跤场上摔出来的婚约。
这对耳坠不是被你摔出来的,是我自己挑的——挑了整个夏天,从夏天到秋天。
带上它,你就是天狼部的大可汗。
我们草原女子不讲究嫁妆,只讲究信物。
银狼皮是部落信物,这对耳坠是我自己的信物。
你收下这对耳坠,明年春天我就不带嫁妆来了——因为我自己就是嫁妆。”
她说完这句话,双臂抱在胸前仰头看我的表情——麦色的小臂肌肉在秋光下微微绷紧。
那双灰蓝色狼眼里的光不再是纯粹的狂野,而是某种更深的东西——一个征服了整个草原的女可汗,在被一个中原皇帝摔过一次之后,花了整整一个夏天挑选信物,又花了半个月在猎场外等待,此时站在这里仰头看他,眼底闪着光。
满朝文武的目光全聚焦在我手上。
收下耳坠,等于当众接受天狼部女可汗的婚约信物,和阿史那云的夫妻名分就只差一个仪式。
不收——等于拒绝,她带着赤狐皮和耳坠一路从草原赶来,当着三千羽林卫和满朝文武的面被拒,天狼部的脸面就丢尽了。
我拿起那对耳坠。
狼牙在阳光下泛着微黄的骨质光泽,尖端极锋利,能轻易刺穿皮革。
根部那两颗鸽血红宝石在狼牙和金丝之间轻轻晃动,像两滴凝在半空的血。
我拔出她腰间那把弯刀,割下自己一小缕头发,把头发绕在耳坠的金丝上打了个结——这是天狼部的回礼风俗,收下耳坠的同时剪一缕自己的头发绑在耳坠上,意为“将自己的一部分交予对方”
。
这个风俗是苏清寒在那本《天狼部婚约习俗摘要》附录三里标注的,她批折子的字体此刻忽然在我脑里跳了出来——“如收耳坠,须以发丝为结,否则视为拒婚。”
我把绕着头发的耳坠举到阿史那云面前。
她的灰蓝色眼睛在看到那缕绕在金丝上的头发时猛地瞪大了——眼白极清极白衬得灰蓝瞳仁像两颗被浸在冰水里的狼眼石。
然后她咧开了嘴,那个笑容和阿史那骨一模一样,只是更狂野更灿烂更不加掩饰。
她仰天大笑,笑声在猎场上空回荡,把远处山林里的鸟惊起了一大片,三千羽林卫的战马中有好几匹被她的笑声惊得前蹄刨地。
“好!
收了!
还割了头发!”
她从我手里几乎是抢过那对耳坠,翻来覆去地看着金丝上绕着的发丝,然后极小心翼翼地放进自己猎装内侧的暗袋里,拍了拍那个位置,确保放稳了才重新抬头看我,“上次在承天门外让你踩银狼皮,是部落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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