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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大方一些,不要像她,要多交些好朋友。
但程知渔还是改不掉抠抠搜搜的毛病。
村里的人都说他很像他的妈妈。
这并不是夸奖,而是挖苦。
他不仅继承了母亲的美貌,还学足了母亲的小气。
程知渔对此感到很自豪,一点也不觉得这样的评价难堪。
因为在他的眼中,他的妈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程知渔出身贫寒,别说什么家庭托举了,光是家暴的爸和眼盲的妈这一条放在网络上就称得上不如重开的天崩开局。
程知渔的母亲长得很柔美,论长相可以说是村花。
据村口的老婆婆聊八卦时所说,他妈的眼睛是小时候发烧,治疗不及时导致的失明。
由于看不见东西,没法下地干活,所以被他爹用一头猪就便宜地娶回了家。
他爹是个老混蛋,喝醉酒会打女人孩子,据说他年轻时长得还挺周正俊朗的,但程知渔记事以来,他就已经是一副被酒色掏空了的潦草样子。
母亲总会护着他,也会在村里的顽劣小孩笑话他妈眼瞎,故意学他妈翻白眼的样子时冲出去对那些坏小孩破口大骂。
母亲没读过书,却对他的学习抓得很严。
她告诉程知渔,要坚强,宁可自大,不要自卑。
一个人若是没有了心气,就会一辈子困在这穷乡僻壤。
妈妈是残疾,但他不是。
这么多年,程知渔一直贯彻的很好。
不过幸好,缺大德的老东西已遭了天谴,在一个冬夜里醉倒在路边,活活被冻死了。
程知渔对他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小时候父亲单独带他,结果喝醉了看顾不上他,程知渔闷着脸转不过来身,差点活活憋死。
只是村里的碎嘴子们又多了一个可以拿来嘲笑他的点,说他妈是寡妇。
好在程知渔有出息,读书很争气,考试次次拿第一。
只是过于较真的书呆子性格让他不太讨人喜欢,比如,如果偶尔发挥失常,考了第二名,他还会求着第一名把卷子给他看,分析自己的不足。
上课时程知渔的腰板永远挺得最直,喜欢回答老师的问题,还会主动给自己加作业。
教育资源落后的地方不仅是师资欠缺,最致命的是环境读书意识的缺乏。
在一群混日子的人中,程知渔显得格格不入,同学们都不喜欢他这样的书呆子,觉得他很装,所以他没有什么朋友。
因此,母亲很担忧他无法融入大学生活,程知渔却不在意。
狗成群,狼独行,他坚信自己可以成为人中龙凤。
起点低没关系,重要的是转折点!
升学发财死老登,他现在已经经历了两个,就差发财了!
可见考上a大就是他的人生转折点,是他积累财富的开始!
他这配置,放在小说里妥妥是草根逆袭流龙傲天的苗子。
想必在a大,他就可以收服一帮小弟,结交未来靠谱的合作伙伴,他下定了决心——他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这寸土寸金之地买房落户,当人上人,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把全家都接来一起过好日子!
下了火车,程知渔掏出老人机给在a市的表哥打电话。
母亲和舅舅一家不亲,但由于担心程知渔人生地不熟,还是给在a市发展的舅舅打了电话,希望表哥给程知渔带带路,有什么事能照顾一下。
也不知道是手机太老旧的问题还是信号不好,总之电话怎么都打不通。
程知渔只好一个人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辗转问路好几次,还和黑车司机大吵了一架,总算是成功到校报道了。
他到校的晚,迎新的学长学姐都散了。
a大占地面积很广,程知渔人生中第一次到这么气派漂亮的地方,难免有些局促。
他不知道自己是哪间宿舍的,急得在班级门口团团转,终于被两个结伴去吃饭的同学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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