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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七天往隔壁跑的频率是以前的三倍。
嘴上说的是“送水果”
、“看看冰箱里还有没有菜”
、“怕你一个人闷”
,但他心里很清楚,这些理由都是借口。
真正的原因是他控制不住地想过去看看。
他在自己家里待着,脑子里会莫名其妙地浮现陈默现在的样子——陈默坐在沙发上看手机时微微蹙眉的侧脸,陈默吃饭时用筷子戳菜的小动作,陈默洗完澡之后头发湿漉漉地搭在肩上的样子。
然后他就会找个由头,比如说切了盘水果,比如说买了一箱水,然后敲开隔壁的门。
每一次推门进去看到陈默,他的心跳都会漏掉一拍,然后那一整天他都处于一种微妙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状态里,像是喝了酒但没醉,像是发了烧但不烫。
而今天,碎花裙子。
撩起来的风扇下面。
林知言觉得自己要疯了。
他换了身衣服,把沾了汗的T恤扔进脏衣篓,坐在客厅沙发上,打开电视,盯着屏幕看了五分钟,完全不记得自己看的是什么。
他把电视关了,拿起手机刷了两下,又把手机扔到一边。
然后他站起来在客厅里走了两圈,走到窗边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又走回来坐下。
他硬了。
对着自己的好兄弟硬了。
这个事实像一根鱼刺卡在他的喉咙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他可以给自己找一百个理由——视觉上是陌生人,身体的本能反应不归理智管,任何一个正常男人看到那个画面都会有反应——但这些理由在“那是陈默”
四个字面前,全部碎成渣。
那是陈默。
跟他一起熬过大学四年的人。
在他失恋的时候沉默地陪他喝酒的人。
在他最混账的时候从来没有放弃过他这个人的人。
他这辈子交过很多酒肉朋友,也谈过几段不咸不淡的恋爱,但真正称得上“重要”
的人,数来数去就那么一个。
而他现在对那个重要的人产生了生理反应。
这不叫背叛,但这比背叛更让他觉得恶心。
恶心的对象是他自己。
他正在沙发上进行第三轮自我谴责的时候,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老妈。
林知言深吸了一口气,调整了一下表情,接通了电话。
“妈。”
“儿子啊,在干嘛呢?”
他妈的声音永远带着一种不紧不慢的从容,那是几十年优渥生活养出来的底气,“吃饭了没有?最近天气热,别老在外面瞎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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