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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兰回答的斩钉截铁,“花无百日红,你爸年纪大了,自然不可能一直留在驻队。”
她语气郑重,“二乐,你要想想自己的未来了。”
十三岁的孩子不小了,不该是这般每天招猫逗狗,到处玩耍。
二乐低着头不吭气,自己背着书包,转头进屋把门关上了。
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看到这一幕,赵春兰叹气,“男孩子就是皮,说不得打不得,还一身叛逆。”
“不过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我们家大乐当年就没有,完全就是个书呆子,从来不让我们操心。”
但是老二却操碎了心。
“孩子性格不一样。”
沈美云倒是有些好奇周青松,现在在干嘛,毕竟对方可是书中男主。
“你家大乐?”
提起大儿子,赵春兰脸上多了几分骄傲的神情,“他考到燕大了,今年在读大二了。”
当年,大乐可是他们整个漠河市,甚至是整个黑省的状元。
沈美云极为诧异,“他考到
北京了?”
她是一丁点消息都不知道的。
“对。”
提起这个,赵春兰也有些纳闷,“大乐说让我不要和你们说,免得麻烦你们。”
当时周青松去北京报道读书的时候,她还打算提前和美云联系下呢,看下北京那边有没有熟人,可以照顾下大乐。
结果,被大乐一口拒绝了,说是没必要,既然现在都分开了,人情用一次薄一次,还不如不用。
反正,去学校报道,他一个人也不是不行。
沈美云叹口气,“孩子们长大了就有自己的主见了。”
其实,她自己也知道,比起大乐这个孩子,她更喜欢二乐,实在是那本书里面,绵绵最后因周青松而死。
多少还是沾点关系的。
以至于,她对周青松的心态,其实很复杂。
赵春兰倒是不知道沈美云的心思,她笑了笑,“确实有自己的主见了,也嫌父母烦了。”
“当时大乐去学校报道的时候,还不让我和他爸去送他。”
到底是有失落的,但是转念一想,孩子大了,能独立飞出去,和小时候自然不一样。
“美云啊。”
赵春兰拉着沈美云的手,“你将来若是回到北京,有空帮我去看下大乐这孩子,他自从去上学后,两年都没回来了。”
说到这里,她还不忘进屋,找了十张大团结出来,“你帮我把这钱带给他,跟他说,若是钱不够了,给家里打电话,我和他爸给他寄。”
可怜天下父母心。
沈美云看着那钱,她叹口气,到底是没有拒绝。
“他在燕大读的什么专业?”
光知道一个名字,也不好找到人,毕竟,学校的学生实在是太多了。
“说是什么建筑专业。”
“你也知道他,天天喜欢看书,写写画画,专业也是他自己报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行,我知道了,等我找到他,到时候给你回电话,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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