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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太小了。”
“音音,当时的你对我来说,还只是一个小孩子。”
景逸琛沉声道,“我没办法对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起绮思。”
“我那段时间对你,真的只是很单纯的长辈对小辈的感情。”
“后来你成年了,去伦敦上学,你的喜欢很明显,我不可能视而不见,但我真的不是不喜欢你,而是我不懂得怎么去爱一个人。”
顾蓁音笑了笑,有些自嘲:“可是我当时也很喜欢你,也真的很心疼你,我想尽我所能,让你开心点,教你去喜欢我,但我做什么,你都觉得幼稚,觉得不满意。”
当时的她,真的很天不怕地不怕,很直白地缠着景逸琛,或许是那段感情对她的伤害太惨烈,直到现在,她对待感情也丧失掉那部分无畏,变得畏手畏脚。
景逸琛宁愿她会怨怼地质问他,有情绪,说明还有期待,但顾蓁音没有,她只是很平静地阐述着过去。
顾蓁音眼眸乌黑:“小叔叔,从前我觉得,我可以教你怎么去爱人,但现在我累了,我不想教了。”
景逸琛垂眸:“所以现在,是真的不喜欢我了。”
顾蓁音直视着他,很平静很坦然:“嗯,已经不喜欢了。”
爱才会忐忑,才会患得患失,一旦不爱了,好像一切都不在意了,曾经躲躲藏藏,遮遮掩掩的少女心事,也能坦坦荡荡地摊开来,给他看。
她抬手,拿起果篮里的雪梨,开始削起来,雪梨的皮长长一条,从她细白的指缝间蜿蜒垂下,清甜的汁水沾湿她的指尖,她将雪梨分开,切成小块,放置在柜子上的小碗里。
“下次别再为我做这种事了。”
顾蓁音淡声道:“因为没什么意义,这只是你单方面的自我感动而已,我也不会为此而心软,也不能挽回我。”
“你这种迟来的深情,本身就不合时宜,只会对我,对景驰,都造成困扰。”
“我的一生,好像都不合时宜。”
景逸琛有些颓败:“父母双亡,寄人篱下被人嫌弃,再到现在,你也不要我了。”
景逸琛喃喃道:“音音,我只是觉得,你的喜欢消失得太快,太彻底。”
顾蓁音:“喜欢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消失殆尽的,我对你的喜欢像是沙子,可能在很早之前,那点喜欢就在经年累月里一点点偷偷溜走,只不过你我之间都没有察觉而已。”
“我在伦敦留学的时候,有一次在摄政街上,我的手机不小心被偷了,我当时第一次经历这件事,给你打电话哭诉,你当时训了我一顿,把我说哭了。”
“你当晚转了我一笔钱,让我去买新手机,还找了英国的代购,给我寄了礼物,我又觉得你是关心我的,我瞬间就原谅你的严厉。”
“但你总是这样,把关心包裹在尖锐的言语里,先给一棍棒,再给一个甜枣,周而复始,我觉得很累。”
“我能坚持喜欢你这么久,是因为那点深藏在尖刺里,微不足道的好,就像是吊在驴子头上的胡萝卜,只能看,却一直吃不到。”
只是他的关心总是藏在尖锐的言语里,如果想要感知到,先要经过一次的尖刺伤害的鲜血淋漓,才能看到那一点点不明显的关心。
就像是掉落在缝隙的糖,需要费很多的力气,才能藏到一点点甜味。
他好像一直在规训她成为他想要的样子,顾蓁音只能强迫让自己变得独立,痛苦和伤心就像是碎玻璃,她不断一个人往肚子里咽,无处诉说。
“所以直到你亲手把我的无事牌当作彩头,随意送人,你放任夏霜把我的无事牌摔碎,你带给我的伤害已经远远大于那些微不足道的好,我对你就不再有期待了。”
“那时候我对爱情也没什么期待,于是我选择遵循婚约,和景驰结婚。”
她抬眸,亮起了久违的光:“但我发现,景驰和你完全不一样。”
“和他结婚后,我才知道,原来喜欢是可以如此明显地感知到,不需要我去额外做些什么,他从来不吝啬去表达自己的爱和关心,即使我做错什么,我也不需要惴惴不安地去担心,景驰会不会生气,会不会不高兴,我和他在一起,会很安心很放松。”
“以前经历的喜怒哀乐,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人,都是你。”
她轻声道:“但是小叔叔,你知道吗?”
“昨天我被困在山上时,我以为自己没办法活着下山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人,不是你。”
“而是景驰。”
景逸琛的脸色,更白了一寸,最后的血色尽数褪得干净。
“你喜欢上景驰了?”
顾蓁音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她垂下脖颈的瞬间,景逸琛看到她脖颈后一枚小小的齿痕,嫣红的痕迹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格外显眼,更像是宣誓主权的标志。
“那你这一次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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