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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合上书,没有放回去。
他抱着它,走到第一间房,坐到那把舒服的椅子上。
台灯亮着,白墙上什么都没有。
他把那本灰色的书放在桌上,翻开到冒泡排序那一页。
然后他做了一件他大学四年从来没做过的事。
他一行一行地读那段代码,不是“扫过去”
,而是问自己:这一行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写?如果我把这个变量名改掉,程序还会跑吗?如果我把循环条件从i<n-1改成i<n,会发生什么?
他不知道答案。
所以他拿了一张纸,把那段代码抄了下来,然后手动模拟了一遍——数组[5,2,4,6,1,3],六个数,冒泡排序跑一遍,每一轮结束后的数组是什么样子的。
他写错了两次。
第一次把第二轮的结果写反了,第二次把交换的步骤漏了一个。
到第三次,他终于把六轮循环全部模拟对了。
然后他在纸上写了一行字:
冒泡排序就是:每一轮都把最大的那个数“浮”
到最后。
像水里的气泡,大的先上去。
这是他自己的比喻。
没有书这么写,没有老师这么教。
但他觉得这个比喻帮他记住了冒泡排序的核心——不是代码本身,是那个“大的往后浮”
的逻辑。
他又拿起银色圆片,扫了一下那张纸。
在编程区的书架上,那本灰色的《C语言程序设计——考试前一晚》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
封面还是灰色的,但颜色比之前深了一点——从浅灰变成了中灰。
书脊上,那行字下面多了一行小字:
新增章节:冒泡排序(理解度:★★☆☆☆)
不是五星,甚至不是三星。
但至少,它不是空白的了。
黎明烛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趴在桌上睡着的。
醒来的时候,台灯还亮着,白墙上什么都没有。
他的脖子酸得厉害,手臂被脑袋压出了红印子。
他看了一眼手机——凌晨两点十七分。
他揉着眼睛走出第一间房,路过那面知识树墙壁的时候,停了一下。
在“计算机”
那根光秃秃的灰色树枝上,最末梢的位置,出现了一个新的绿色光点。
非常小,小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
比“生活技能”
上的三个光点都要小,颜色也更淡,像一颗快要熄灭的萤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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