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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立好的那天,黑白把青石板安在坟前,培上土,拍实。
石板上,“道一”
两个字凿得深深的,笔画工整,边上没有有毛茬,黑白尽心做到最好。
他退后两步,看着那块石板,心里颇为满意。
站了一会儿,转身回去了。
从那以后,他每天都去看看道一。
早上起来,做完窝窝头,吃完了,用手帕包一个揣进怀里。
到了坟前,他把窝窝头放在石板上,然后说一两句话——“今天风大”
“竹子又发新叶了”
——有时候什么都不说,就那么蹲着。
阿绯有时候跟着去,有时候不去。
它去了就蹲在旁边,尾巴卷着身子,安安静静的。
风把竹叶吹得哗哗响,把黑白的头发吹到脸上。
道一留下的笔墨纸砚不多,他舍不得用。
纸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抽屉里,墨和砚台洗干净了收好,毛笔用布包着。
他每天练字,用的是毛笔蘸水,在石板上写。
石板是以前那块,灰白色的,表面磨得光滑。
水痕落上去,很快就干了,干了又能写。
他先把昨天写的字在石板上默一遍,然后翻开字帖,照着写。
字帖是道一自己写的,字迹工整,一笔一画。
阿绯趴在石桌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他一笔一画地写,还会故作老成进行点评。
“这个字不好看。”
阿绯说。
黑白没理它。
他又写了一个。
“这个比刚才那个好一点。”
阿绯又说。
除了练字,黑白还会坐在院子里读书,道一留下的每一本书都被他翻阅过,遇到感兴趣的就拿在手里仔细研读,兴致来了还会开口朗诵。
阿绯有时候也跟着一起读书,就是次数不多,除非无聊狠了。
它本来就是一只有点懒散的小狐狸,原本学字就是为了和黑白交流,现在黑白能说话了,它就不乐意再去学习了。
闲着无聊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凑在一起研究黑白的身体。
经过多次实验,黑白还是能变会熊猫的样子,身形比以前大了一点,但也还是一副幼崽的样子,也能开口说话。
黑白在道观的时候更喜欢用人类的身体,因为人类的身体更灵活,做事情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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