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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从小跟着爷爷练字时,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既然林副社长盛情邀请,那我便献丑了。”
阮芷的声音不高,却穿透了周围的嘈杂,“就写几个字吧,权当给国学社添点热闹。”
这话一出,人群瞬间安静了半秒,随即爆发出细碎的惊叹。
苏念也愣住了,拉着阮芷的手腕小声问:“小芷,你啥时候会书法啊?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她印象里阮芷只在整理史料时写过钢笔字,清秀是清秀,可跟“书法”
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阮芷冲她弯了弯唇角,没多说什么,径首走向国学社的长桌。
桌上铺着裁好的半生熟宣纸,砚台里盛着磨好的徽墨,旁边还摆着几支不同型号的兼毫笔——显然是社员平时练习用的。
国学社社长李学长见状,立刻放下手里的登记册,亲自上前帮阮芷调整宣纸的位置,又拿起墨锭轻轻研磨,眼里满是期待:“阮芷同学尽管放开写,墨不够我再添!”
周围的人纷纷围了过来,连隔壁古籍修复社的老教授都拄着拐杖凑了过来,好奇地看着这个敢当场挥毫的女生。
林薇薇站在人群外围,手指紧紧攥着衣角,心里竟莫名升起一丝慌乱——她突然想起,之前在图书馆见过阮芷看《历代书法论著》,当时只当是装样子,难道……
不等她细想,阮芷己经挽起了袖口。
浅灰色的卫衣袖口被她折到小臂处,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腕,腕骨分明却不纤细,反而透着一种稳当的力量感。
她拿起一支中号兼毫笔,指尖轻轻转动笔杆,随后在砚台中蘸墨——动作不急不缓,先让笔锋充分吸墨,再轻轻刮掉多余的墨汁,避免落笔时晕染。
这一连串的准备动作,让旁边的老教授眼睛一亮,小声对身边的学生说:“看这握笔姿势和蘸墨手法,是练过的,而且底子不浅。”
阮芷屏息凝神,手腕轻轻悬空,笔尖落在宣纸右上角的瞬间,周围的喧嚣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她写的是王勃《滕王阁序》里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用的是行书——既不像楷书那样拘谨,也不似草书那般狂放,笔锋游走间自有章法。
写“落”
字时,起笔藏锋,横画如千里阵云,竖钩似断崖坠石;写“孤”
字时,宝盖头宽博舒展,下面的“子”
字却紧凑有力,形成疏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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