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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膳房后院的风波,也就是一阵风的事。
那一帮子御厨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回去以后也没心思深究是谁在后院搞鬼,全忙著研究怎么把羊肉做得不膻。
这倒给了苏牧清静。
昨儿个那顿炒饭虽然惊动了圣驾,但他那一脸锅底灰和一身餿味儿成了最好的偽装。
谁能把一个脏得像乞丐的劈柴杂役,跟那个做出“黄金炒饭”
的高人联繫在一起?
苏牧是个心大的。
系统给了“神级刀工”
,不用就是暴殄天物!
次日。
日头刚偏西,御膳房前厅歇了灶,后院又成了无人区。
苏牧从柴火堆底下扒拉出一块昨儿藏好的五花肉。
这肉层次分明,三层肥两层瘦,皮还带著韧劲,是猪身上最好的部位。
在大唐人眼里,这是下等人才吃的贱肉,腥臊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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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苏牧手里,这就是无上美味。
“咚、咚、咚!”
菜刀落在案板上,声音轻快得成了曲调。
神级刀工不是盖的。
整块五花肉瞬间变成了两厘米见方的正方体,大小分毫不差,连肉皮上的毛孔排列似乎都对齐了。
冷水下锅,加薑片,撇去浮沫。
这一步是去腥的关键。
焯过水的肉块白得发亮,微微捲曲。
接下来才是重头戏——炒糖色!
苏牧往锅里扔了几块黄冰糖,小火慢熬。
隨著铲子的搅动,冰糖化开,糖浆在锅底冒出细密的泡泡。
从大泡变成小泡,顏色从透明转为琥珀,再变成枣红。
就在糖浆微微冒烟的那一瞬。
苏牧手腕一抖,那盆沥乾水分的五花肉“哗啦”
一声倾入锅中。
“滋啦——!”
糖浆裹住肉块,瞬间激发出一种焦糖混合著油脂的奇异香气。
这味道比昨天的猪油拌饭还要霸道,带著股甜腻的攻击性。
翻炒,上色。
每一块肉都披上了一层红亮的糖衣。
加热水,没过肉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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