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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因喜洁难寻偶史湘云(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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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原文见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

黛玉放下钓竿,走至座间,拿起那乌银梅花自斟壶来,拣了一个小小的海棠冻石蕉叶杯。

丫鬟看见,知他要饮酒,忙着走上来斟。

黛玉道:“你们只管吃去,让我自斟,这才有趣儿。”

说着便斟了半盏,看时却是黄酒,因说道:“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喝口烧酒。”

宝玉忙道:“有烧酒。”

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

庚辰本在这里双行夹批:“伤哉!

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红学家们认为这个“家家酒”

的游戏十分甜蜜浪漫,所以认定是雪芹与脂砚“青梅竹马”

的童年往事。

然而这未免自相矛盾:如果因为脂砚是男人,就不可能跟女眷凤姐在一处看戏;那么他如果是女人,又怎能跟男亲戚曹雪芹一块喝酒呢?

至于“青梅竹马”

之说,更系揣测。

雪芹死后,友人张宜泉有《伤芹溪居士》诗,自注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钦,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

友人敦诚《挽曹雪芹》诗亦有“四十萧然太瘦生”

、“四十年华付杳冥”

的句子,可见雪芹死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岁了,脂砚说“屈指二十年矣”

,那么他们二十年前已经有二十多岁,算不得“两小无猜”

了,二十多岁的两个男女采花酿酒玩,可成何体统呢?倘系私会密约,脂砚竟将此昭然于世,更成了什么人呢?

就算本书增删十年,这是雪芹三十岁的时候写成的,二十年前只有十几岁,那也不算很小了,已经过了垂髫之年,同样不能再跟女孩子同桌喝酒了;或许有人会说,十岁的孩子还没那么讲究,玩家家酒也不算什么吧?那同样的,十岁的孩子已经读书识字,至亲家属,跟凤姐一处看戏、点戏更不算什么了。

因此这些红学家举出的两处自认为最有力的例证,恰恰是推论出脂砚斋是大男人的反证。

乾隆第一次看到《红楼梦》时,曾一语定论:“此明珠家事也。”

说贾府其实写的是前朝宰相明珠家的故事,而宝玉的原型就是清朝第一才子纳兰容若。

容若死前,曾邀集诗坛好友在自家花园渌水亭前纵酒吟诗,题目是《咏合欢花》。

那是容若生平最后一次聚会,最后一次写诗。

虽然目前找到的资料中未能证明曹寅是否参与其会,然而曹寅生前经常出入纳兰花园,与明珠、容若父子相交往却是有迹可寻的。

纳兰容若病得突然,康熙飞马赐药,圣药未至而容若已死;曹寅患病时,康熙亦曾亲开药方,派驿马星夜赶送,仍然是圣药未至而曹寅已病死扬州——历史上的重合总是很多。

曹寅生前想来会经常跟家人讲起容若的绝世才华与英年早逝,而在他死后,家人也想必会常常将他与容若做比较,合欢花的典故也会一再提起。

而曹雪芹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在容若故事与祖父遗风的薰陶下,难保不会效颦渌水亭故事,也来个纵酒吟诗的雅聚——事实上,敦诚、敦敏的诗中就常常透露出这种类似的集会,《四松堂集》中收了许多宗室弟子聚集唱酬的联句,也提过自己当剑换酒请雪芹的雅事;已有红学家考证出,书中咏菊十二首,乃脱胎自曹雪芹同时代文人永恩《诚正堂稿》和嵩山的《神清室诗稿》中唱和之《**八咏》,诗题有《访菊》、《对菊》、《种菊》、《簪菊》、《问菊》、《梦菊》、《供菊》、《残菊》等,和小说中非常雷同——这都足以证明,曹雪芹所写之闺中结诗社,其实是他自己参与的旗人子弟诗会的折射,“以合欢花酿酒”

的,很可能并不是什么小朋友的家家酒,而是一些大男人的会中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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