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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里,史蒂夫追著九头蛇特工跑了大半个纽约,动静不小。
只要他听见风声,看见街上的骚乱,他就能判断方向,就能往码头赶。
这是赌博,赌他的记忆没错,赌事件会发生,赌他能跑在那个刚刚注射完血清,身体素质还没完全適应的史蒂夫·罗杰斯前面。
“玛的,这赌注够大。”
林默自言自语,声音里带著点沙哑的粗糲感。
他走到床头,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巴掌大的铁盒子,打开。
里面是一些零碎的东西:几卷不同面额的美元,一把备用钥匙,一份偽造的船厂工作证,还有一支压满了子弹的柯尔特m1911手枪。
他把枪拿出来,在手里掂了掂,退出弹夹检查了一下,又“咔噠”
一声推回去。
八年训练,他杀过人。
在龙国边境清理过特务,执行过秘密任务。
他不是什么好人,也不是什么英雄,他就是一个干活的。
但这次不一样。
这次截的,是m国军方最核心的机密。
成了,他就是龙国的功臣,哪怕一辈子隱姓埋名也值了。
败了,死在这儿,没人知道他是谁,尸体可能被扔进海里餵鱼。
“干特娘的。”
林默把枪塞回枕头底下,重新走到窗边,盯著那栋招待所。
街对面,布鲁克林招待所的门口,一个穿著臃肿大衣的瘦小身影匆匆走过,手里拎著一袋东西,好像是牛奶和麵包。
林默的目光在那个身影上停了一瞬。
史蒂夫·罗杰斯。
就是那个小个子,现在还是个谁都能揍一拳的弱鸡,过几天,就要变成那个举著盾牌打希特勒的m国队长了。
“对不住了,哥们儿。”
林默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咱俩各为其主,你要当你的m国队长,我得给我的国家弄点好东西。
血清给你喝一口就够了,剩下的,龙国更需要。”
他重新点上一根烟,烟雾在冷风里迅速散开。
夜色越来越深,布鲁克林招待所的灯光亮了起来。
林默靠在窗边,像一块沉默的石头,一动不动。
他在等。
等那场改变一切的爆炸,等那条大鱼自己游进他的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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