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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为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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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是手段,市场才是目的,这是斯蒂夫·凯斯从实践中摸索出来的。
技术为销售服务是AOL的一大成功法宝,也是它与其他大多数高科技企业的显著区别。
公司的这一条商业原则,是创始人斯蒂夫·凯斯从早年的工作经历中得来的启示。
他认为,任何技术再好,如果不实用,早晚要被市场淘汰;因为人们总是喜欢使用方便简洁的东西,包括技术。
斯蒂夫·凯斯家境比较富裕,从小就有极强的商业天赋,善于独立思考,并从中获益匪浅。
1980年大学毕业后,他去纽约的广告和媒体公司求职,也去过时代华纳所属的美国有线电视公司求职,但都遭到拒绝,于是他改投宝洁公司,依然被拒绝了。
年轻气盛的他,硬是闯进宝洁公司总部争取到一次面试机会,于是他当上了宝洁公司助理品牌经理,专门负责一种护发素的营销工作,但两年过去后,他依然没干出名堂。
由此他得出结论说:产品如果不行,市场推销做得再好也没用;因为市场是靠技术来支撑的,但技术只是手段、销售才是目的。
1982年,他跳槽到必胜客做市场推销,但依然业绩不佳。
作为一名部门经理,他的主要工作是从一座城市飞到另一座城市品尝当地的美味佳肴、寻找顾客喜欢的口味。
为了打发旅途寂寞,他用100美元买了一台开普勒笔记本电脑,从此就迷上了在线聊天。
接下来,他花几千美元买了一套很原始的家用电脑和一盘只读光盘,虽然只能收发文件,但这种“先进技术”
已经让他感到十分激动。
因为就在当时大部分美国人还不知道电脑是何物时,他已经可以整天沉浸在自己的计算机世界中了。
这时候,他理所当然对自己原来的工作缺乏兴趣。
1983年,斯蒂夫·凯斯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的一个贸易展览会上认识了控制视频公司创始人比尔·梅斯特,跳槽到该公司担任市场营销顾问。
1985年,专门利用电话线将游戏软件传送到电脑上的控制视频公司破产,于是该公司总裁吉姆·金赛邀请他联手创建一家名为“量子”
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公司,为计算机用户提供在线信息服务,这就是AOL的前身。
豪情万丈却又身无分文的斯蒂夫·凯斯闯进美国论坛集团,在总裁查理·布鲁贝克办公室里侃侃而谈自己的抱负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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