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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里,胡先生说:“我总想对国内有志作好文章的少年们说两句忠告的话,第一,做文章是要用力气的。”
这句话大概总是天经地义吧,可是我觉得这种话未免太正而不邪些。
仿佛有一个英国人(名字却记不清了)说Whehorhasahappytimeinwritingabook,thenthereaderenjoysahappytimei(句子也记不清了,大概是这样吧。
)真的,一个作家抓着头发,皱着眉头,费九牛二虎之力作出来东西,有时倒卖力气不讨好,反不如随随便便懒惰汉的文章之淡妆粗衣那么动人。
所以有好多信札日记,写时不大用心,而后世看来倒另有一种风韵。
Pepys用他自己的暗号写日记,自然不想印出给人看的,他每晚背着他那法国太太写几句,更谈不上什么用力气了,然而我们看他日记中间所记的同女仆调情,怎么买个新表时时刻刻拿出玩弄,早上躺在**同他夫人谈天是如何有趣味,我们却以为这本起居注比那日记体的小说都高明。
CharlesLamb的信何等脍炙人口,Cowper的信多么自然轻妙,Dobson叫他做Ahumoristinanightcap(着睡帽的滑稽家),这类“信手拈来,都成妙谛”
的文字都是不用力气的,所以能够清丽可人,好似不吃人间烟火。
有名的SamuelJohnson的文章字句都极堂皇,却不是第一流的散文,而他说的话,给Boswell记下的,句句都是漂亮的,显明地表现出他的人格,可见有时冲口出来的比苦心构造的还高一筹。
Ce是一个有名会说话的人,但是我每回念他那生硬的文章,老想哭起来,大概也是因为他说话不比做文章费力气罢。
ater一篇文章改了几十遍,力气是花到家了,音调也铿锵可听,却带了矫揉造作的痕迹,反不如因为没钱逼着非写文章不可的Goldsmith的自然的美了。
Goldsmith作文是不大费力气的。
Harrison却说他的《威克斐牧师传》是Thehigh-watermarkofEnglish。
实在说起来,文章中一个要紧的成分是自然(ease),我们中国近来白话文最缺乏的东西是风韵(charm)。
胡先生以为近来青年大多是随笔乱写,我却想近来好多文章是太费力气,故意说俏皮话,拼命堆砌。
SirA.Helps说做文章的最大毛病是可省的地方,不知道省。
他说把一篇不好文章拿来,将所有的ive,都删去一大部分,一切adverb全不要,结果是一篇不十分坏的文章。
若使我是胡先生,我一定劝年轻作家少费些力气,自然点吧,因为越是费力气,常反得不到ease同charm了。
若使因为年轻人力气太足,非用不可,那么用来去求ease同charm也行,同近来很时髦essayist(随笔家),Lucas等学Lamb一样。
可是卖力气的理想目的是使人家看不出卖力气的痕迹。
我们理想中的用气力做出的文章是天衣无缝,看不出是雕琢的,所以一瞧就知道是篇用力气做的文章,是坏的文章,没有去学的必要,真真值得读的文章却反是那些好像不用气力做的。
对于胡先生的第二句忠告,(第二,在现时的作品里,应该拣选那些用气力做的文章做样子,不可挑那些一时游戏的作品,)我们因此也不得不取个怀疑态度了。
胡先生说“不可挑那些一时游戏的作品”
,使我忆起一段文场佳话。
专会瞎扯的LeighHunt有一回由Macaulay介绍,投稿到TheEdinburghReview,碰个大钉子,原稿退还,主笔先生请他另写点绅士样子的文章(somethileman-like),不要那么随便谈天。
胡适之先生到底也免不了有些高眉(high-browed)长脸孔(long-faced)了,还好胡子早刮去了,所以文章里还留有些笑脸。
三、抄两句爵士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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