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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于有些人对于“行”
具有绝大的趣味,把别的趣味一齐压下了,Stevenson的《流浪汉之歌》就表现出这样的一个人物,他在最后一段里说道:“财富我不要,希望,爱情,知己的朋友,我也不要;我所要的只是上面的青天同脚下的道路。”
&hIasknot,hopenorlove,
oknowme;
AllIask,theheavenabove
Andtheroadbelovme.
WaltWhitman也是一个歌颂行路的诗人,他的《大路之歌》真是“行”
的绝妙赞美诗,我就引他开头的雄浑诗句来做这段的结束罢!
Afootandlight-heartedItaketotheopenroad,
&hy,free,theworldbeforeme,
ThelongbrownpathbeforemeleadingwhereverIchoose.
我们从摇篮到坟墓也不过是一条道路,当我们正寝以前,我们可说是老在途中。
途中自然有许多的苦辛,然而四围的风光和同路的旅人都是极有趣的,值得我们跋涉这程路来细细鉴赏。
除开这条悠长的道路外,我们并没有别的目的地,走完了这段征程,我们也走出了这个世界,重回到起点的地方了。
科学家说我们就归于毁灭了,再也不能重走上这段路途,主张灵魂不灭的人们以为来日方长,这条路我们还能够一再重走了几千万遍。
将来的事,谁去管它,也许这条路有一天也归于毁灭。
我们还是今天有路今天走罢,最要紧的是不要闭着眼睛,朦朦一生,始终没有看到了世界。
十八年十一月五日。
论智识贩卖所的伙计
“每门学问的天生仇敌是那门的教授。”
──威廉·詹姆士
智识贩卖所的伙计大约可分三种:第一种是著书立说,多半不大甘心于老在这个没有多大出息的店里混饭,想到衙门中显显身手的大学教授;第二种是安分守己,一声不则,随缘消岁月的中学教员;第三种是整天在店里当苦工,每月十几块工钱有时还要给教育厅长先挪去,用做招待星期讲演的学者(那就是比他们高两级的著书立说的教授)的小学教员。
他们的苦乐虽也各各不同,他们却带有个共同的色彩。
好像钱庄里的伙计总是现出一副势利面孔,旅馆里的茶房没有一个不是带有不道德的神气,理发匠老是爱修饰,做了下流社会里的花花公子,以及个个汽车夫都使我们感到他们家里必定有个姘头。
同样地,教书匠具有一种独有的色彩,那正同杀手脸上的横肉一样,做了他们终身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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