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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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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我被人叫作“老张”
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从三十岁开始,一直叫到了现在。
这说明我真的是老了,从骨头到心脏,都向着死亡打开。
我不知道其他像我一样老朽的家伙是怎么活着的,他们在电视里幸福地举着小红旗跋山涉水,说“腰好,背好,腿脚好”
,这令我感到羞耻。
我以为这羞耻只是属于我的——一个枯槁的老年琴师,连皮肤都已经发脆,睡一觉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再醒来的家伙,却不愿意搬回去和子女们住在一起颐养天年,死皮赖脸地留在剧团的院子里,为的只是能够时常看到那些如花朵般新鲜的女孩子。
这真的是令人羞耻。
因为我干瘪的身体里还不恰当地保存着欲望的水分,它们腌渍着我,像是在酱着一根老黄瓜。
我常常躲在窗角下,用浑浊的目光偷窥窗外。
剧团里的那些女演员常常会从我的窗前走过,那时她们刚刚练完功或者洗完澡,热腾腾、水淋淋,神态慵懒。
我用眼睛就可以呼吸到她们身体微酸的气味。
这种用眼睛呼吸到的气味令我发抖,身子像是被锐利的光刺中,却冷得出奇,只有那个部位是热的,尽管热得微不足道,但被整体的冰冷对比成了灼烧。
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老年人,还被灼烧,这就是羞耻。
这种羞耻真正成为内心的煎熬,是从我的外孙女杀了人那天开始的。
之前,我基本上没有明确过它。
我只是藏在自己的窗下用眼睛呼吸,没有侵犯过任何人的利益,而且我是那么的衰老,心都像皮肤一样长满了褐色的斑,一个老年人应该具备的豁达我早应该具备了。
我已经逼近了肉体的本质,一般不会再对肉体的问题进行谴责了。
可是林杉杀了人。
她是我们一家人的骄傲,读书读到了博士的份上,怎么会不让人骄傲呢?但林杉却杀了她们学校里的一位女校工。
所有的人都痛不欲生,他们都在声嘶力竭地问为什么,为什么,林杉杀人的理由何在?——这一点连公安局都给不出答案。
只有我不去问这里面的究竟。
我只是在一个刮大风的日子,一个人去了看守所。
我等在那扇大铁门的外面,从早上一直等到了黄昏,终于见到了那位具体办案的警察。
他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嘴巴上刚刚长出灰灰的绒毛。
我郑重其事地对他说:“你把我抓进去吧,把林杉放出来。”
他看都没看我一眼就骑上摩托车走掉了。
我知道这种不可理喻的话他一定是听得太多了,已经没有耐心再去做解释教育的工作。
其实这一点常识我也是懂得的,但我还是要来这一趟,要把这句话说出来。
我已经是走到生命出口的人了,就像一个穿越了漆黑隧道后已经看到光的胜利者,我已经有资格用生命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要求。
我一个人往回走,风很大,黄昏迷蒙的光似乎都是被风吹来的,它们刺痛了我。
我走在空虚的光和空虚的风里,出神地想: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老天给了我最严厉的处罚,他把一头老公羊犯下的错施加在了一头无辜的小羊身上。
这么想着的时候,我的左腿被一辆飞奔而过的农用三轮车卷在了轮子下面。
我没有感觉到一点儿痛,心里面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这都是给我的惩罚——那天夜里,我就是用这条左腿迈进的那家洗头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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