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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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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把生活过成“说走就走”
的模式是一种态度,那么在这种态度之余,三毛还有她的勇气、执拗与不顾他人。
学业也好,喜好也罢,多多少少是带着“我想到这样,所以我就这样做了”
的行动力的。
她的率真与敢作敢为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积蓄的思索和忖度,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张白纸,也不去疑虑之后的生活如何继续,如何与自己和新环境相处,所以初到西班牙的三毛,其艰辛和孤独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或者说从这时起,三毛终于有了自己强烈的选择意识,摒弃了畏缩与犹豫,变成一个用强硬且主动的方式来择选自己生活的人。
她用迂回且谦卑的方式来进攻,这也不能掩盖住她自立的光芒。
这并不奇怪,更甚说,这时的三毛愈发成了一个自作主张的人,并将这样的习性贯穿了一生。
于是只管行走,不管前程;于是只管行动,不管后路。
而为何选择去西班牙,说来又是一桩一时兴起的举动。
还是在读文化学院哲学系三年级的时候,三毛听到一张西班牙古典吉他唱片,被曲调深深打动。
于是西班牙的小白房子,小毛驴,一望无际的葡萄园,都成了衔着浪漫与质朴气息的**物,在三毛眼里这是生活与梦想的天堂,是值得她只身前往并且去滞留的地方。
于是,不怕劳顿、不惧孤独、不畏艰辛。
靠的也只是那份孤勇与执拗。
怎么能不怕呢,那么小的年纪,又恰逢情感的创伤,这样的外出求学是疗伤与赌气的结果,又带着骑虎难下的不能退缩。
而结果是,天堂依旧是天堂,刚刚落脚的人却显得格格不入。
三毛的父亲陈嗣庆在《我家老二》里写过三毛初到西班牙的场景:
三毛在西班牙做了三个月的哑巴、聋子,半年中的来信,不说辛酸。
她拼命学语文了。
半年之后,三毛进入了马德里大学,来信中追问初恋男友的消息——可见他们通信不勤。
一年之后的那个女孩子,来信不一样了。
她说,女生宿舍晚上西班牙男生“情歌队”
来窗外唱歌,最后一首一定特别指明是给她的。
她不见得旧情难忘,可是尚算粗识时务——开始新天新地,交起朋友来。
学业方面,她很少说,只说在研读中世纪神学家圣·多玛斯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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