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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当然明白,这都是“笋片炒冬菇”
的功劳。
可是哪来的笋片呢,荷西分明记得家里已经没有笋片了,于是就问三毛。
三毛大笑,说:“你是说小黄瓜炒冬菇吗?”
荷西也被三毛逗笑了,这个多才多艺的中国妻子,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无穷尽的乐趣,荷西不停称赞三毛,口里大叫:“万岁,万岁,你是那只猴子,那只七十二变的,叫什么,什么……”
三毛拍了下荷西的头,说:“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次不要忘了。”
沙漠烹饪的乐趣,让三毛对这段生活倍感珍惜,甚至日后纵观三毛的诸多作品,在撒哈拉沙漠的这一段都是她创作的顶峰。
她为烹饪专门写了长文《中国饭店》,于一九七四年十月六日登在台湾的《联合报》副刊上,这是三毛停笔十年后刊出的首作,收入《撒哈拉沙漠》,于一九七六年出版时改名为《沙漠中的饭店》。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她正式开始使用“三毛”
这个笔名。
一九六二年她的第一篇作品以本名陈平发表在白先勇主编的《现代文学》上,之后她又有几篇短篇小说和散文发表,多见于《皇冠》《幼狮文艺》《中央副刊》等刊物。
后来集结为《雨季不再来》出版,这是三毛出国前的作品,风格多偏向于忧郁、苍白、愁苦。
直到三毛正式踏足进撒哈拉沙漠,孤寂与雄壮使她的文风更加的老练独到,在写作上也有了新的突破。
这时的三毛不仅仅是写作文字,更是写作自己的生活。
甚至多年之后,与这些精美优良的作品同样为人称道的,还是三毛的特殊阅历和生活方式。
而最终定下“三毛”
笔名的初衷,在全文的开篇有过描述,三毛认为《三毛流浪记》里的主人公与自己非常贴合,同样都是四处流浪漂泊,同样的纯真又孤独,再加之她很喜欢那种当亲友读起来不知道是自己所写的欣喜,这样的神秘感让她兴奋不已。
而这时的三毛已经在中国渐渐吸引了大家的眼球,慢慢红遍了大江南北。
她的文字细细读来并不像很多人讲的那样很软很优美,而是和沙漠一样沙砾感严重,落笔大体都很硬,掺着点抒情的感叹,两种笔触一交锋,硬的部分就把抒情的部分衬得很柔。
三毛笔下的游记又是很文学化的。
沙漠是她的广袤情怀,荷西是她沙漠风情生活的引子。
沙漠是寂寥的、荒芜的,在这样的土地上孕育出的爱情总是更加艰苦。
这在一定程度上与都市言情作家拉开了距离,情感的载体不一样。
可三毛的作品里还是带着点都市言情的范儿,荷西就是一个不那么都市化的资产阶级,带着三毛打打闹闹。
如果把三毛和荷西的故事发生地换成都市,那么除了矫揉的文笔,都市多元化的情节,其余的就是一部实打实的亦舒、张小娴作品。
所以,三毛的厉害在于生活方式的不一般,以及文笔硬实没有无病呻吟,每一次笔锋转柔都恰到好处,不多一点,不少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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