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王巖叟謂:「保甲之害,三路之民,如在湯火。
」又韓魏公家傳卷九有云:「西川四路鄉村,民多大姓,每一姓所有客戶,動是三、五百家。
賴衣食貸借,抑以為生。
今若差官置司,更以靑苗錢與之,則客於主戶處從來借貸旣不可免,又須出此一重官中利息。
其他大姓固不願請領苗錢」云云。
則反對靑苗者又必為盛擁客戶之大姓,而客戶固以江、浙三路為獨少。
此又新法南人便之、北人惡之之一例。
田賦宋代最不均,景祐時諫官王素及歐陽修等皆主均賦,至嘉祐時復遣官分行諸路均田,然俱無成功而止。
歐陽修初主均田,後遂言其不便。
元豐間,天下墾田凡四百六十一萬六千五百五十六頃,馬端臨謂:「前代混一時,漢元始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千餘頃,隋開皇時墾田一千九百四十萬四千餘頃,唐天寶時,應受田一千四百三十萬八千餘頃。
比之宋朝,或一倍,或三、四倍有餘。
雖宋之土宇,北不得幽薊,西不得靈夏,南不得交趾;然三方半為邊障屯戌之地,墾田未必倍蓰於中州。
」治平會計錄謂:「田數特計其賦租以知其頃畝,而賦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
率而計之,天下墾田無慮三千餘萬頃。
祖宗重擾民,未嘗窮按。
」宋制,官戶占田多得免賦。
如宋史高覿傳:「王蒙正恃章獻太后勢,多占田嘉州。
詔勿收租賦,覿極言其不可。
」又食貨志:「上書者言賦役未均,田制未立,因詔限田,公卿以下無過三十頃。
」又柳約傳:「紹興元年,約以軍興科需百出,請官戶名田過制者,與編戶一同科賦,從之。
」然則仁宗限田,亦限其不科賦之額耳。
此亦宋田賦不均一要端。
然則此所謂「擾民」者,官戶亦其主矣。
又食貨志言:「天下荒田未墾者多,京、襄、唐、鄧尤甚。
至治平、熙寧間,相繼開墾。
然凡百畝之內,起稅止四畝。
欲增至二十畝,則言者以為民間苦賦重,遂不增。
」以是觀之,田之無賦稅者,又不止於十之七而已。
此等脫逃租賦之田,惠澤豈眞下及於貧民?朝廷一行均田,豪強必多方阻撓,結果則所謂均者,依然不均。
史稱:「元豐八年,神宗知官吏奉行方田多致騷擾,詔罷之。
」則均田之難行可想。
哲宗時,畢仲游上疏:「田制未均,患在迫於富家大室而恤之甚。
名田不行,則在上之人貴者。
」徽宗時,蔡京等又言方田,臣僚言:「方量官憚於跋履,一任之胥吏,有二百餘畝方為二十畝者,有二頃九十六畝方為一十七畝者,虔之瑞金縣是也。
有租稅十有三錢而增至二貫二百者,有租稅二十七錢而增至一貫四百五十者,虔之會昌縣是也。
望詔常平使者檢察。
」遂詔罷之。
南渡後,林勳政本書論此甚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