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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你出名了,经常有人引用你的语录,逢人便讲:“活着有什么意思?”
还说这是你说的,你说你有多冤枉?
不过,话说出去,成了语录,解释权就不在说话者那边了。
后世的一些人,便老拿“老而不死是为贼”
去骂老人,对于真正的老年贼子,就更不客气了。
古人讲“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
父亲慈祥了,儿子才会孝顺,兄长友爱了,弟弟才会恭敬。
老年人如不慈,对家里无德,是不配赢得“孝顺”
的。
人们早已把孝当成法律去遵守,老而不慈,就更让人鄙夷了。
中国历朝历代都提倡孝道,孝是与“忠君”
并列的。
在皇帝垂范为臣民榜样的时代,百姓孝顺尊长,就如同臣子服从君父,这有利于统治的稳定。
为此,《周礼》有“不孝之刑”
,汉代《孝经》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
统治者为“孝”
出台了法律,“孝”
也就成了有法律依据的固定的伦理,造成了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
即便君父不慈,臣子也要尽忠、尽孝,否则君父就可以降罪于臣子。
明代葛天民的《明镜公案》中有一桩依据真实案例改编的案子,其中有言:“母欲治子,如俯地拾芥。
但告他不孝,令官府打死他。”
意思是在古代,一位母亲想修理自己儿子,只要告他不孝就可以了,官府真的能把儿子打死。
当时的长官李太府提醒状告儿子的洛氏:“母告子死,无有不死。”
回看这个案子,原来是一个名叫樊见的少年,见寡母洛氏与道士万允正私通,就不许万允正登门。
母亲去道观的时候他也跟着,生怕他们约会。
现代离婚或夫死再嫁是天经地义的,在古代却不是这样。
古人以守寡为德,少年樊见的行为,就是这种思想作祟。
但樊见的做法是符合古人道德操守的,没想到这却惹恼了洛氏和万允正。
他们见面的机会很少,因此非常气恼。
在万允正的建议下,洛氏便去官府状告儿子,好让官府把儿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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