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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自然兄弟相及而任王的现象就多;兄弟相及的现象一多,自然就会发生王位的争夺现象。
所以《史记·殷本纪》说:“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商代兄终弟及现象和秦国春秋以来君位继承现象十分相似。
《史记·秦本纪》谓秦武公死后,“有子一人,名曰白。
白不立,封平阳。
立其弟德公”
;秦宣公死后,“生子九人,莫立,立其弟成公”
;“[秦]成公立四年卒。
子七人,莫立,立其弟缪公”
;等等。
秦国诸侯时秦武公、宣公、成公皆有儿子,特别是秦宣公有九子,秦成公有七子,却均不立,而立其弟。
这与殷代继统法十分接近,可以互相印证。
殷代从康丁到帝辛时代便一直实行父子相继制。
而且在这个时代已经实行了嫡长子继承制。
从殷代晚期的青铜器铭文中出现了“太子”
,这“太子”
是在世先王建立了储君。
例如:
辛巳,王饮多亚庭,享京丽,锡贝一朋,用作太子丁□。
(《三代吉金文存》6.49.1)
王锡小臣缶湡积五年,缶用作享太子乙家祀奠。
□父乙。
(《三代吉金文存》3.53.2)
(《啸堂集古录》14.2)
上文中的“太子”
,应即嫡长子,商王在生前便立嫡长子为“太子”
,亦即储君。
李学勤曾指出“缶用作享太子乙家祀奠”
中的“太子”
是“帝辛已死的太子”
;并指出上引后一例中“太子赐东□贝”
中“太子”
是“帝辛生存的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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